“明起,你想怎么样?”
“张知州,归还属于江州百姓的房舍邸店耕地。”
“你也想与暴民走在一起吗?”
“张知州,他们非是暴民,其中许多百姓都没有入城反抗官兵,即便反抗了官兵,一万多户百姓遭到杀害,也足以平息官兵的愤怨,因此他们现在也成了大宋的子民。”
“这样吧,我拨一些钱帛粮食给你那个书舍。”
“不用,就是江南国学倒了,它的精神长存。”
“你真这么想?”张霁怒道,此时他心中有些后悔,江南国学状况他是清楚的,倒掉就倒掉,那是南唐的书院,也不是朝廷的书院。但这两天来,在江南国学书生的蛊惑下,一些原来江州百姓聚集成众,过来讨要房舍耕地,原来不怕,可明起支持下就不同了,他熟知一些宋朝的律法,若按宋律,官府是无权分配这些耕地的。
无论邸店或房舍,它是私人财产,家人死了,后人继承,后人不在,亲属继承。这是宋律中明文规订的。只有两种情况,一是官舍,朝廷替官吏建设的房屋,官员离职后所有权属于朝廷,但它是属于朝廷,而非是分配给私人,除非诏书赏赐。二是罚没查抄的房舍,它所有权还是朝廷。
江州情况是特例,然而原房屋的亲戚亲人来要,按宋律必须要归还他们。
还有土地。
江州是特例,但在宋朝也有,遇到灾害时灾民离开家乡逃荒,但有实力的百姓并没有离开家园,为防这些百姓占有抛荒田,多有诏文规订,一般是三到五年抛荒田无人耕种者,才能属于耕种抛荒田者所有,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原主人回来认领,必须交还给原主,以免产生纠纷或者黑心的兼并以及种种不公。
另外就是绝户田,家人死光了,这些耕地属于绝户地,江州数县有不少绝户地。这些绝户地规订有些模糊,能收为官田,若是有亲戚来继承,也能交给亲戚。但继承了,就得交两税,用此来提高税务。
当然,规订与律法是如此,实际当中有许多弊端,许多豪强更是利用一些不法手段,占取更多的耕地。
若是无聪明人带领,江州也平安无事,无论百姓或差吏厢兵,利益渐渐抱成一团,新知州一来,自己交接好去饶州了,最少没有自己,江州城没有现在的生机。
但这个可恨的明起带领,似乎对宋朝律法比较精通,一切不同。那些绝户的房舍耕地好办,还有一些百姓逃出去,可他们房舍与耕地又分配出去,这让张霁感到头痛了。早知如此,当初拨一些款子出来,那么这个洞长也就没有怨气,也不会带着这些百姓来闹事。
Apoya a tus autores y traductores favoritos en web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