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徐辛夷的喊声把秦林从沉思中唤醒,大小姐双手叉腰:“我觉得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去调查走访一下案发时的情况,也许陆胖子这些笨蛋忽略了的,你一看就发现了什么呢。”
陆远志哭丧着脸,心说大小姐您还真是快人快语啊,咱这脸丢的——不过也是,通常大家伙儿忽略的情况,秦哥却一眼就从中看到了藏在迷雾之后的真相。
秦林点点头表示同意,这里作为抛弃凶器和焚烧血衣的现场,看样子是不大可能提供更多的线索了。
一边通过胡同走向案发第一现场,同时秦林在心里面把案情理了一遍,可以确定有三个环节:
首先是案发之前,凶手很熟悉案发现场及周围的环境,应该是了解到左邻只有聋子老婆婆在家,右邻全家外出的情况,才痛下杀手的;
然后是案发当时,凶手在死者周德兴家门口进行袭击,用铁锤砸击周德兴头顶,然后将他推进堂屋,用刀来回切了七八下,几乎把他脖子都切断了;
最后是逃脱过程,凶手逃离周德兴家,通过少有行人的偏僻小巷,来到河边洼地的第二现场,抛弃凶器、焚毁血衣之后逃之夭夭。
确定的环节之外,又有三个疑问:
其一,为什么凶手不在周德兴家外进行袭击,而选择在他家门口?在外面背街巷子里采取打闷棍的方式偷袭,不是更容易得手,更容易逃走吗?
其二,为什么屋里的灯罩上没有留下凶手的指纹?黑灯瞎火的堂屋里,当然不可能准确的切断周德兴的脖子,如果当时灯点亮了,是怎么不留下指纹就取掉沙织灯罩将其吹灭的?如果屋里的灯自始至终没有点亮,是有帮凶为他提供照明吗?
其三,河岸洼地的第二现场,为什么找不到凶手拨弄血衣灰烬的烧火棍?凶手难道懂得指纹原理,所以把烧火棍也丢进河里冲走了?或者他根本就是无意识的一个丢弃动作?
揣着这些疑问,秦林试图从犯罪行为学角度予以解释,但总觉有几处自相矛盾,难以说通。
周德兴家离河边不远,经过一条偏僻小巷就很快来到了现场,尸体被搬到了府衙的殓房,房间里空留下许多血迹,给人某种难以明言的诡异感觉。
陆远志和徐辛夷都想尽快破案,两人再次仔细的检查现场,一寸一寸的查找遗漏。
秦林看似漫不经心的翻弄着这家的各种东西,心中则快速的思考着,他有种隐隐约约的感觉,似乎这次从一开始,自己的侦破思路就走上了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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