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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杀恶狼后遇虎妖

李崇岳露了这一手吐酒成箭的功夫,把全酒店里的人都给折服了,知道这位高大的青衫书生,是位有大本事的人物,杀恶狼看来还真就不在话下。

  酒足饭饱后,李崇岳把马匹交给王掌柜这家店照料,扔给他五两银子,然后招呼着青年屠夫,两人一起出门继续赶路。

  屠夫住在山林后面的村子里,今天到这边来杀猪,本来午后就打算喝点黄酒就回家,但为了等李崇岳吃完,足足多待了快一个时辰,李崇岳是前后加了两道席面,喝掉了四坛子女儿红才停筷。

  此时已经是下午,屠夫挑着担子在前面走得很快,而李崇岳晃晃悠悠的,看似速度不快,却一直跟住屠夫,半步都没有被拉下。

  交谈中,屠夫把自己的底细也说了出来,他叫刘刚,本是滨州人士,当地十几年前闹蝗灾,随着寡母逃到府城,寡母嫁给当地一个刘姓屠夫,屠夫对他们母子极好,还让刘刚随他姓,视若亲子,去世后自己的摊子也留给了他。

  继父过世后,母亲也悲伤过度很快也追随而去,如今刘刚二十多岁,由于为人豪爽,经常周济穷苦老人而家境一般,又是屠户,至今也没说上媳妇,就每日里杀杀猪羊,喝喝小酒,乐呵呵的过着。

  不知怎的,刘刚就这么把自己的故事和盘托出,李崇岳听得也觉得有趣,此人倒也十分豁达,而且跟村里的老兵学了些拳脚,也不乏一颗仗义之心。

  就像这次,他根本没必要跟着过来,却还是自告奋勇带李崇岳来到这片闹恶狼的山林,虽然李崇岳很厉害,但谁知道有多少狼?他自己总是要置身险地的。

  “你原籍是滨州的阳信县啊?那里可有什么妖魔鬼怪之类的异闻?说来听听,本公子长居府城,很少外出,对各地的异闻很有兴趣。”

  听到李崇岳的询问,刘刚就说起自己小时候听过的一个恐怖故事,说是在阳信县外的蔡店村,有父子二人开了家旅店,供来往的客人住宿。

  有一日四名常来住宿的脚夫运货到此,可是店里已经客满,四人只好求助店家随便给个睡觉的地方即可,店主只好把四人领到自己家里。

  这家的儿媳妇刚刚病故,尸体停在大堂,店主儿子出外买棺材未归,所以四人也只能睡在这灵堂,他们没有挑剔,就打了地铺睡下,结果当天晚上……

  李崇岳听着听着,心里暗道:“这不就是《尸变》的故事吗?”这个故事颇为恐怖,恐怖指数在整部聊斋里都能排在前五,他当然记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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