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带头大哥在股市呼风唤雨,打的多头节节败退,除了昨天莫名其妙的杀出来一个程咬金外,根本连点像样的抵抗都没有,这就叫他很是郁闷。
这就跟玩游戏似的,打的势均力敌才有趣,完全就是一边倒的碾压,那完全就体会不出游戏的乐趣了。
“算了,现在想找个对手出来也没什么希望,还是先去走走吧。”带头大哥心里这么想着,当即出门,上了自己的那辆红棕色的捷豹,向着沈城的方向行去。
说起来,带头大哥现在所在的这个小城市,距离沈城还真的不算很远,开车大约也就三十多分钟而已。他进了沈城,并没有去找什么娱乐场所,只是顺着主干道一路向着市中心前进,边行边哼着歌,喃喃道:“说起来,很久都没有去孤儿院那边看看了,呵呵,也不知道我当年送那去的那个小家伙现在怎么样了,说起来……”
他说着摸了摸脸颊上的那道刀疤,微笑道:“那小家伙的父母当年给我留下的这道痕迹,还真的是够印象深刻的。”
想到这里,带头大哥的脑海里,再次浮现出当年的那情景……
那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
那时候他跟自己的拜把子兄弟洪浩明一起从部队退役,两人之间的感情很好,一起创业,一起发财,家庭状况在当时那就是标准的万元户,而且是十几万元总资产的程度。在当时所住的那小城市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可惜的是,后来两人对于将来的发展,发生了极大的分歧。
兄弟洪浩明的意思是稳步创业,慢慢发展,一级一级的往上走。而带头大哥的意思,则是趁着年轻有资本,大干一场。
本来两人之间的想法都没大错,洪浩明的意思是稳扎稳打,带头大哥的意思是激流勇进。有道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大不了大家各干各的也没什么大不了。可惜带头大哥因为太过激进,在一次进京谈生意的过程中,认识了一个名字叫艾伯特的美国人。
本来嘛,能认识外国人在当时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带头大哥也没感觉如何,不过后来,洪浩明无意中发现了那个艾伯特的真实身份,这一次,是真的出事了。
因为那个艾伯特是一名美国的特务,商业特务!
那一天,在带头大哥的家里……
“大哥,不能这样下去了啊,那个人可是个特务啊!你再跟他联系下去,会被当间谍抓起来的!”洪浩明坐在带头大哥的面前,不停的劝着:“趁早收手吧,我知道的大哥不是会卖国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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