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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八章 乌鸦的亮闪闪

小胖仍旧要把袋子递给林牧:“虽然你不太感兴趣,但总能换来一些平时不好找的物资,再说了,拿一些回去哄嫂子也可以啊。”

  他们几个每次见到白菲菲,都会大声叫嫂子。

  “说的也是哈。”

  林牧笑了起来。

  自从认识白菲菲以来,他还从没有送过她什么首饰。

  虽然林牧能够支配的物资不少,也给了白菲菲随意支取的权力。

  但白菲菲也只是在白然的队伍需要的时候,拿一些支援父亲。

  而且事先也会和林牧打好招呼。

  这么说来,林牧这个男朋友做的实在是不合格。

  他打开袋子,从里面挑选了一枚金戒指出来。

  这枚金戒指做工精湛,花式繁复,一根根花蕊都清晰可见。

  在正面的花瓣上,还有一只小巧的蝴蝶。

  花瓣和蝴蝶做了抛光处理,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末世前,这种戒指的工费不会比制作戒指的黄金本身差多少。

  “我找几个漂亮的就行,像是这样……”

  林牧话没说完,一道黑影忽然从眼前划过,手中的戒指竟然不翼而飞。

  “嗯?”

  林牧朝着黑影的方向看去。

  黑影落在不远处的路灯上,是一只乌鸦。

  乌鸦的嘴里正叼着那枚金戒指。

  “光天化日之下就打劫啊。”

  林牧叫道,站在原地没有动弹。

  大黄已经仔细侦查过周围的情况,并没有发现丧尸或者其它的动物,所以林牧就有些松懈。

  一不小心,就被乌鸦打了个劫。

  乌鸦这种鸟很喜欢亮闪闪的东西,经常会搜集一些发光的东西放到巢穴。

  不管是碎玻璃,还是金银制品,都是它们的目标。

  甚至还未熄灭的烟头很受它们的喜爱。

  乌鸦的巢穴往往都是由细枝、草茎、棉麻纤维、兽毛、羽毛等易燃物品搭建成的。

  这些东西遇到烟头,十有八九都会燃烧起来。

  城市里仓库等地方的火灾,不少都是这个原因引起的。

  乌鸦有火鸟的别称,就是因为很多火灾现场都能发现乌鸦的存在。

  “满地的玻璃碴子你不捡,专门从我手里抢东西,由此可知你不是什么好鸟。”

  林牧笑着骂道。

  玻璃的反光比抛了光的黄金还强,但这只乌鸦不去捡满地的玻璃碴子,反而从林牧手里抢东西。

  难道乌鸦也知道金子更贵?

  大黄见到林牧生气,汪的叫了一声,就要上前。

  “不用费心了,你抓不住它。”

  林牧制止了大黄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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