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等到天亮,等来的不是最新消息,而是郑江明。
当然,郑江明也带来了更详细的消息。
其实,迢曼帝国一直在暗中跟布兰王国主和派联系,秘密谈判已经持续大半年。
最终达成的结果是,布兰王国有条件投降。
主要的条件有三个。
一是保留王室,确保斯图亚特王朝依然是布兰王国的正朔统治者,依然是全王国的最高统帅。
二是保证王国的领土与主权完整。
三是不再追究除丘尔等主战派之外的其他官员与军人的战争罪责。
当然,布兰王国也为此付出了必要的代价。
首先就是,把包括,但是不限于朴茨茅斯、布里斯托尔、斯卡帕湾等港口与海军基地无条件的租借给迢曼帝国,租期99年。
其次是拘押与看管所有在其境内的同盟集团成员国军人,并且在投降之后,移交给迢曼军队。
当然,还包括战争赔款与海外领地的划分等等。
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在战后把名义上依然归属与布兰王国的奥洲与枫叶国,无条件的割让给迢曼帝国。
要说的话,只是这一条,就能让秘密协议变成一张废纸。
在上次大战结束后,奥洲与枫叶国就在实质上获得独立,不再是布兰王国的殖民地。
只是属于邦联性质的“布兰联邦”,而且承认由布兰王室任命的总督为国家元首。
显然,布兰王国根本无权决定奥洲与枫叶国的归属。
此外就是,这两处地点的归属权涉及到梁夏帝国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奥洲。
说得直接一点,如果迢曼帝国什么都没做,就拿到奥洲的归属权,梁夏帝国肯定没办法接受。
显然,迢曼当局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
在给帝国的正式照会中,迢曼当局并没有强调奥洲与枫叶国的归属权,只是说属于整个协约集团。
要说的话,最为关键的,其实是迢曼帝国瞒着梁夏帝国,在没有通报与告知的情况下私下完成了跟布兰王国的投降谈判,签署了实质为停战性质的投降协议,等于把既成事实直接摆到梁夏当局面前。
先不说面子的问题,此举摆明就是在挑战梁夏帝国在协约集团的领导地位。
只是,帝国当局又能怎么办?
用郑江明的话来说,根本就没有选择。
在事发后,驻迢曼帝国大使立即就去见了迢曼宰相,并且提交了正式照会,要求迢曼当局给出合理的解释。
随后,大使以特使身份,开始跟迢曼当局进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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