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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三年夜雨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亦不短,或许淡忘了一些事,或许又发生了一些事。

  对于生于富贵场中,温柔乡里的膏粱子弟,富家公子而言,三年不过是吃吃酒,听听曲,谈谈情,说说爱,便一眨而过的事罢了。

  可是对于身陷雾都,身不由己的书怀恩等人,三年,经历了太多太多,生死边缘的常客,阎王门前的路人,书怀恩已经不记得有多少次险死还生了,身上累累伤痕仿佛树木的年轮,一条又一条。

  书怀恩记得自己曾扮过小二,当过马夫,装过乞丐,演过书生,以及,最拿手的富家公子。

  燕州,青云城。

  若有人来到过青云城,则必定知道这城内的赵员外,赵员外乃是青云城数一数二的大财主,为人又乐善好施,很受青云城乡亲父老的爱戴。

  赵员外家坐落在青云城东北边的一角,占地很广,门口便是交通便利的青云大街,地理位置极好。

  这天,赵府正门对面,一个白衣书生站在街边,伸头伸脑的望着街道的远处,似乎在等着什么人。

  “小伙子,你是来求财赶考的?”一旁卖冰糖葫芦的老头看着书生一副穷酸相,笑呵呵的询问着。

  这赵员外乐善好施是出了名的,是故经常有人来到赵府门前扮可怜求些施舍,像书生这般的,一个月至少能看到七八个。

  那书生嘿嘿一笑,随手掏出铜钱,向老头买了串糖葫芦,就蹲在地上吃了起来。

  “小伙子,信我话,最近这两天赵员外很少出门,别等了,过两天再来吧。”老头好心劝着。

  那书生一边吃,一边说:

  “看运气的事,没准今儿个就碰上大鱼了呢。”

  老头神情似乎有些不悦,也懒得废话,继续吆喝着卖他的冰糖葫芦。

  这时,远处一阵骚动,一辆枣红马车缓缓从街头行了过来,若有眼尖的,便能看清那驾车的赫然是赵员外的车夫。

  “赵员外来啦。”街上行人纷纷避让,唯有几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和流浪汉边喊着叫着跟在车后,央求赵员外施舍些钱财,但都被马车两边的家丁护院拦住。

  马车缓缓驶来,最后停在赵府门前。

  车帘掀开,一个慈眉善目的胖老头,从车厢内探出身子,然后扶着车夫的胳膊跃下车来。

  就在此时,异变突起。

  先前卖糖葫芦的老头突然从架子中抽出一把细刀,眼中凶芒毕露,疾步冲向赵员外。

  而赵府对面的酒楼,窗户亦纷纷破碎,五个身影自内跃出,手中均持着利刃。

  六个一流高手!

  刺杀一个不会武功的富家员外,简直是杀鸡却用宰牛刀。

  一时间,街上行人纷纷惊慌失措的迅速逃离,生怕殃及池鱼。

  生死一线之际,那书生嘴角上翘,吃掉最后一颗冰糖葫芦,身形一闪,竟后发先至,鬼魅般的来到老头的身后,探手一抓,整个手掌刺进老头的后心处,轻轻一捏,老头脆弱的心脏便彻底报废,天仙难救。

  书生踏着老头的尸身一跃而起,迎向飞扑而来的四名刺客,刀光连闪,惨叫呜咽。

  片刻间四名刺客未等身体落地,已是魂入黄泉。

  书生身法高绝,于空中宛如水中游鱼,画了个弧线落在赵员外身前,冲着赵员外微微一笑,然后将满是鲜血的手掌在赵员外价值二十两银子的衣服上擦了擦。

  赵员外的心脏都要蹦了出来,岂知一个恍惚,那书生便消失的不见踪影。

  惊魂未定的赵员外望着一地的尸体,又伸手摸了摸衣服上的血迹,这才嘶吼道:

  “来人啊,救命...。”

  与赵府相隔两条街的一处民居内,白衣书生正负着双手,面带微笑的望着站在其面前毕恭毕敬的中年男子。

  这男子面带沧桑,皮肤黝黑,正是普通的农民形象,这男子弓着腰双手奉上一个卷轴恭敬的说道:

  “恭喜地龙大人轻松完成任务,这是蝙蝠大人让小的交给您的卷轴和灵药。”

  “地龙,地龙,不过蚯蚓而已,这不是往我脸上贴金么。”被叫做“地龙”的书生面带微笑,接过卷轴和药。

  不错,这书生不是别人,正是代号“蚯蚓”的雾都杀手书怀恩。

  三年的时间,天资本就出色的书怀恩不知不觉间成了雾都内有名的杀手,从未有过一次失手,令人动容。

  据说宋晴在书亭内阅览了书怀恩的资料后,点名令其在自己出关后前来迎接,这对于杀手来讲,乃是无比的荣耀,羡煞旁人。

  书怀恩展开卷轴,略一皱眉,又是保护人的任务,而且处在燕州边界处。

  “怎么又是保护任务?难道上面不知道我更擅长杀人么。”书怀恩淡淡的问道。

  那男子急忙回道:

  “任务都是黄庭大人统一部署,小人无权过问。”

  书怀恩点了点头,知晓这宋黄庭乃是雾都的实权人物,除了雾都内的家务事,外面一切事物均由其以及其手下智囊运筹帷幄,其他人无权干涉。

  其实书怀恩也不过是随口一说,根本没想过会从这男子口中得到什么。

  书怀恩来到卧室,将身上的白色布衣脱掉,然后珍而重之的从包裹里拿出一件略显破旧的黑白华服换在了身上,那男子很有眼色的上前拿起一根黑色绸带将书怀恩的长发系在一起,又在腰间系了一根带有玉佩的挂坠。

  书怀恩满意的点了点头,随手扔给男子两张银票。

  男子受宠若惊的收了起来,为雾都办事的谁人不知,“地龙”大人是有名的好脾气好相处,既大方又善解人意,最讨厌的便是婆婆妈妈,虚伪耍滑。

  书怀恩对着铜镜整理了下领口,只见镜中男子双目幽深,眼中似深情似无情,不禁想到了曾经梦境中那站在屋顶仰望星空的少年。

  三年了,多少次出生入死,却没有再进到过那神奇诡异的梦境,也不知那心碎的少年最后如何,是死是活。

  若非依旧隐隐作痛的心脏,书怀恩都要怀疑自己曾经的梦境真的只是做梦而已。

  书怀恩随手拿起桌上的白鞘长剑挂在身后,对身后男子说道:

  “既然此地已无事,那便后会有期吧。”

  男子急忙点头不迭,直到望着书怀恩走出院子,这才松了口气。

  即使再好的性子,这毕竟是个背负无数冤魂的杀手,怎能不令人恐惧?

  书怀恩牵着一匹枣红马慢慢在街上走着,一边左顾右看一边吃着从街边买来的梨子。

  梨子不甜,倒有些酸涩,仿如此刻的心情。

  每一次杀完人,书怀恩便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在外漂泊无依的浪子,寻觅不到可给其温暖的港湾,令人难过的想哭。

  街边的小商小贩看着这个打扮举止似富家公子,但却穿有一身破旧的华服,华服后边还写了个“仙”字。

  便纷纷交头接耳道:

  “这是谁家的少爷,怎么落魄成这个样子了。”

  “估计是醉心武艺,败光了家产。”

  “你没看到他身后那个字么,明明是妄想修仙得道,嘿嘿。”

  书怀恩没有理会那些闲言碎语,这几年来,随着身高渐长,往日的衣服已无法再穿,书怀恩便出了高价,找了个巧手的裁缝将原来那身白底黑边的华服改了又改,这才勉强合身,但也显得与常人有异,穿上这衣服走到哪里,都会有人在底下窃窃私语,书怀恩早已习惯。

  逛了半天,买了些干粮肉干,又将水袋装满,书怀恩便翻身上马,疾驰出城去了,目标:燕城。

  就在书怀恩架马出城时,城楼顶,青砖旁,一袭黑衣面蒙黑纱的女子愣愣的望着逐渐远去的身影。

  突然,那个骑着马的薄情人背对着城门抬起右手挥了挥,似在告别。

  女子朱唇微张,然后捂嘴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