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刚才说的那种可能性,理论上可以存在。但对方辩友又如何证明这种假设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占据主流呢?要知道假设只是假设,沉默螺旋也不过是当代传媒学中一种微不足道的非主流学说,并不能替代社会现实。
奥黑马当选总统之后,美国国民普遍振奋,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任何一个稍有见识的人睁开眼睛看看世界,都不会否认这一点。对方辩友刚才试图证明‘互联网带来的传媒自由,可以让少数强欲的人可以左右多数无欲的人’,难道不是犯了铁口直断的错误吗?”
香江大学的二辩和三辩,仓促组织起了新的反扑,试图跟冯见雄混战。
但是从反击的角度,也可以看出:他们已经放弃了对于“民主促进与否的标准在于代表更大多数人的意见、而不是相对少数但强欲的人的意见”这一点的反驳。只专注于驳斥“互联网带来的言论自由泛化,是否真的是导致‘带节奏、裹挟’这种弊端为主,而无法真正让民意表达、传染”。
看对方已经在气势上退了一步,冯见雄自然更加好整以暇:“那个例子只是因为比较形象,所以可以作为引子。因为调查的原因,我们双方都很难拿出有足够说服力的具体民意数据……”
那个香大三辩立刻反驳:“我方可以拿出详细的数据——最后的大选计票是有结果的,奥黑马确实胜出超过15个百分点!”
冯见雄两手一摊:“可是你没法证明那些因为觉得‘有我这一票说不定也改变不了什么’而没去投票的人的观点——美国这么多年来,投票人数从来都没有超过合法选民的60%,包括这一次已经把大多数黑人都圈去投票了。往届很多时候才40%几的投票率。”
香大三辩立刻抓住细节质问:“看来对方辩友连‘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这个基本常识都不知道。正因为民主是一种权利,所以漠不关心的人可以弃权,弃权就代表他们觉得那两个候选谁上都一样、无所谓,最后的当选结果,怎么就不能代表他们的意志了?”
冯:“但你没法证明这些人是真的本心就无所谓,还是因为被社交网络乃至上一代的传媒影响,误以为‘就算我去了,也不差我这一票’而无所谓的。如果因为传媒的桎梏,让某些误以为自己小众的人,被骗得不去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也能叫对民主的促进么?
照这么说,原来对方辩友认为的对民主的促进,就是先造势阻吓一下,然后大家都接受了深刻的思想教育,最后一片和谐,那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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