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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误会三

李项和卡西利亚斯的猜测没有错,在纽约恶魔降临事件以后墨菲斯特并没有离开地球回到地狱里面去。相反的他悄悄的留了下来,并且缓慢的恢复自身实力。

  这次来到地球他可以说投入非常大,用的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分身。虽然地球的守护者古一不在,但是要突破规则的限制将一个强大的分身投到地球上来还是让墨菲斯特消耗巨大。就算是这样他的这个分身也受到了很大损伤实力下降巨大。所以他需要将自己的状态补回来,特别是要赶在古一回到地球之前。

  所以,他策划了一些事件让地球上的恶魔死了很大一批,而那些死掉的恶魔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相当于被献祭给墨菲斯特了,所以他的实力恢复的很快。

  而这次他弄上这么一出实际上是在做一个实验。

  身为神魔在天地发生巨大改变的时候总是会先得到一些反馈的。而他想要做的就是在这场改变中得到巨大的利益,地狱太大了,和他同样的大君也不少。要是能在这个时候弄点一两个将自己的实力扩展那么两分不是一个很好的事情吗?

  墨菲斯特可以肯定不仅仅是他这样想这样做,那些和他同样的存在都在做相同的事情。比如说地狱中他隔壁的那个总是拿着一张张契约去赚取灵魂的克劳利就已经消失了很久了。要说没有点猫腻在里面谁会信?

  墨菲斯特做实验的目的就是找到一个能够最快找出合适的代理人的办法。天地间每逢大变都会有一些人能够获得奇遇也就是俗称的气运之子,而这些人就是神魔最好的利益代理人。因为神魔降临到天地大变中心时也会受到很大的限制,而那些气运之子却能够得到许多有力的帮助。此消彼长之下就能够在和同等级的对手之间获得巨大优势,甚至超越等级干掉对手也说不定。

  墨菲斯特的办法很简单,你要是能够在极端条件下活下来那么你就有资格成为气运之子。要是你没能够活下去的话那么就没什么事了,无能之人死了也就死了还想要干嘛?

  此时遍布全美的上百个实验中已经死掉了一半左右的人了。根据实验最能够代表极端条件的一项是被命名为死神来了的实验。那实验就是在各种不经意的细节上作文章,通过看似巧合的一连串“失误”构成对目标的绝对击杀。

  这种方式速度快,几分钟就能够将一个人杀死。远远要比另外一个通过看录像带传递诅咒七天后才杀死一个人快得多。效率高,短短几个小时里面就杀死了近十个人,是各种方式杀死人最多的一种。性价比好,花费的精力少,只需要一点点“巧合”而不需要其他背景或者献祭等等提高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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