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变紧巴了。
我坐在床头抽烟,烟味将房间中原本难闻的气味盖过。等等下楼要把垃圾处理掉,也顺便把房租交一下,虽然我一个月没个几天会住在这。
这片房区的位置不算偏僻,附近有些小酒吧,再往外,便是一条街,全是歌舞厅,不怎么正规,拉客是常有的事情,我见不到里面所谓的“公主”,而是一些中年男人,站在门口,堵着道,说着下流话。
我想这样怎么可能拉到客人,但再想想,大概来这的不会是好人,拉客的男人是巫师,里面的“公主”是巫婆,正经人谁会来这?
越是灯红酒绿,才越是黑暗。
我的上级不知道我住在何处,不追问也算正常,我像是从未停过奔波。他们不知道任务地点离我住处很近,所以我一直睡到晚上,觉得精神抖擞,也不会怕有误时的顾虑,他们也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对这条街是何等厌恶。
站在红灯街对面,我从干瘪的烟盒中摸出火与香烟,眉头皱得面部发麻,他们告诉那个男人今天的穿着:卡其色棉服,肥牛仔裤,黑色便鞋,我想他也不算太老土。
我从怀内掏出一张照片,上面的男人短发很有精神,我今天看了不知几次,一张油腻的脸,鼻子上长着些许麻子,小眼薄唇,猥琐的气息。
呼,我吐了口烟,收起照片,准备向马路对面走去。
手机忽然响了,我打开信息。
“哇,啊!”
“砰!”
我相信我手指点击手机屏幕的动作,与面前一个穿卡其色衣服的人被白卡车撞倒在地的情景,处在一个时间轴上,是轴上的同一个点。
巧,怪。
他是我要找的人。司机下车后拨打急救号码,可我看来那个猥琐男人已经不行了。我抖了抖烟灰,手机显示着:
“杰,停止任务,目标的债务已经还清。”
按理说,我们组织做事,起码是在我所见,是没有搞出过人命的,我是出了名的好心肠,其他人讨债都会对目标实施暴力,而我则愿意递根烟过去谈判,况且这家伙欠的不多,卡车司机那般焦急,不是我的一伙,可这家伙,真的没命了。
只能说,不幸吧。
我出了一身冷汗。
这个叫阿列克谢的男人死了,死在我面前。
“好吧,杰,休息了几天,你又有事可做了。”马修,我的搭档,拿出一张男人的照片,摆在我面前。
“头发挺精神。”
“这不是重点,这是个奇怪的家伙,很奇怪。”
“为什么?”
马修喝了口咖啡,微微皱眉。
“阿列克谢,他是个慈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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