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金森,是一家以恐怖为主题的宾馆的老板,当然,我还有另一个身份,但这些都不重要了。
在四天前,我遇到了一个让我郁闷不已的咸鱼混蛋,好在就在昨天早上,他被我的一个好基友给带离了我的身边。
这件事使我很高兴!甚至让我特地为此事而打开了一瓶,我珍藏已久的冰可乐!
但是!
我今天却是又遇到了另一名相比起前一个也不遑多让的角色,明明只是一个浑身散发着属于小混混的气场,却拥有着超级强的力量。
在五分钟前,这个就好像是老天派下来的逗比的家伙,还像是一条被晒干了的咸鱼一样,浑身冒着黑烟趴在自己的身后躺尸。
结果,分分钟打脸的事情就发生了,那个家伙突然从自己一个不可思议的未知领域,拔出了一把奇门兵器:西瓜刀。
就在我感叹,不愧是小混混惯用的独门神器时,我就被一个亮闪闪的玩意儿遮蔽了双眼。
耳边还响起了属于那个人的声音:
“那么问题来了,你见过四十米长的西瓜刀吗?”
手起刀落!
————
“嘿!兄弟!”
甘巴斯看着已经完全傻了眼的金森,先是用手在对方的眼前晃了晃,发现对方还是就这样傻瞪着眼。
“咳咳!抱歉了!”
嘴上说着抱歉,甘巴斯的嘴角确实露出了一个危险的弧度。
砰!——
“啊!”
金森抱着自己突然遭受了重击的脚,坐在地上惨叫了起来。
“谁干的!”
“他!”
众人齐齐指向了一脸幸灾乐祸的甘巴斯。
“嘻嘻!怎么样,这回总反应过来了吧?”
甘巴斯坏笑着踢了踢脚,对于自己的成果感到非常自豪。
“你……”金森指着一脸嘚瑟模样的甘巴斯,就想起身与对方来上一次男人间的友好交往,但是当他看到甘巴斯身后逐渐出现的生物,却是又不得不闭上了嘴。
甘巴斯还在这里想着自己之前的那一番操作多么多么帅,准备来一段激昂的演讲,来接受现场众人的集体簇拥时,却是发现所有人都把目光放在了他的身后。
甘巴斯皱了皱眉头,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在看他的身后,那里硬要说的话,最多也就是变成了两半的巨型狼人尸体而已,难不成老子的英俊外表还没有狼人的尸体好看吗?
“话说回来了,怎么感觉头顶又有些暗了呢?而且,好像还有点风耶?”
甩了甩头,甘巴斯就顺着所有人的目光,带着自己的疑惑,看向了自己的身后。
“好大,好长,好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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