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可能有些人会疑惑何为996,通俗地讲就是从早上九点,一直上班到晚上九点,每周工作六天。
而这种模式其实不是东哥最先提出的,早在他提出之前很多的IT公司其实早就已经这样试实施了,甚至很多国内知名的大型企业,如夏为,富土康等著名压榨企业早就已经这么干了。
不过那些公司都是在悄悄地做,如此厚颜无耻将这件事摆到台面上的,东哥可谓是第一人!
最主要的是他还把这件事说的很理所应当,甚至还借机裁掉了一些他之前口中所谓的好兄弟...
东哥一发表完意见,开了头炮之后,接下来各位大佬就加入了进来,包括一直被国人认为是当代最伟大的企业家的马风在阿里内部的会议上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我个人认为,能做996是一种巨大的福气,很多公司、很多人想996都没有机会。如果你年轻的时候不996,你什么时候可以996?”
......
在这里就能看出来马风比东哥更厉害,也更不要脸,免费加班就说免费加班,能跟福气扯上关系,还年轻时候不996,什么时候996。
难道不是应该趁着年轻多走走看看?
最主要的是一个强制加班竟然能扯到到的层面上,也真的是令人作呕了。
抵制996就是混日子,不奋斗...
所以所谓的企业家其实都那个吊样罢了,无论看起来多好,做起事来多伪善,其实本质都是一样的。
企业家可能有,但是真的很少,至少马风,东哥之流算不上什么真正的企业家,不过是利益至上的商人罢了。
只是前者更能控制自己的与欲望,伪装的更好,后者过于赤裸裸一些罢了。
所以后世即便掀起了一波关于996工作制的抗议,以及声讨,但是九九六依然还在执行者,无论是小型的,还是大型的互联网公司已经基本被覆盖了。
所以,抗议无效。
实质上这是一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而且违背的不止一条,是多条!
在《劳动法》的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章第四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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