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麦到了王瑾的病房之中。
王瑾冲着她一笑道,“麻烦你了,麦麦,我想在我彻底失明以前再去弹一首竖琴。”
“竖琴?”
王瑾笑笑,“我从小就最喜欢竖琴了,可惜我就是控制不住我的小手指头,后边因为竖琴也出了一点事情,就改学了钢琴。”
“好,我给你安排。”
云麦答应着王瑾道。
王瑾以前是将音乐当做一个兴趣爱好来练习的,渐渐地也就真喜欢上了音乐。
不学竖琴是因为当时有一个男生因为偷看她练竖琴,从三楼的窗户下摔了下去,她就不学竖琴了。
她还怕那个男生来报复自己,匆忙转学,甚至家里还拜托关系把她的学籍改到了别的学校里。
她还特意地沉寂了两年,听说那个男生从三楼摔下去,就是连脑浆子都摔出来了,当时她才十四岁。
听到了这个,又改正不过来小手指的习惯。
直到嫁给孔珩之后,她在家中发现了自己先前的那架竖琴,她本以为那架竖琴已经被扔了的。
或者是被卖出去了。
毕竟那架大竖琴买来的价格也不低,上百万的竖琴她也就弹了两年而已。
没想到父母把这架竖琴当做了是她的嫁妆。
偶尔王瑾也还会去弹弹竖琴的,只是也不经常弹,毕竟每次弹的时候,大概都会想到那个男生被摔出脑浆的模样。
云麦给王瑾找了一把竖琴是在乐团之中,王瑾特地换上了洁白的礼服,坐在了竖琴前,对竖琴的音符她是铭记于心的。
可是她却无法闭眼去弹。
即便每条线她都知道。
“你的手法不正确,小拇指是不能用的。”即便听着还挺好的,但是王瑾把小手指和无名指换了一个个。
乐团老师见到后,对着王瑾说着。
王瑾笑了笑,“我这手指就是不听使唤,我感觉我的无名指和小指就是掉了个一样,弹出来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你弹奏的的确是不错,学竖琴好多年了吧?”
“荒废了很多年,但是主要的手法都还是记得。”
“有兴趣来我们乐团吗?我们乐团刚好还少一个竖琴手。”
王瑾摇了摇头,她想,这或许是她最后一次弹竖琴了。
王瑾动手术的时候,云麦也去了医院里,还听了王瑾的拜托把孔珩的人都给赶走了。
等到手术结束之后,医生出来对着云麦说着,“手术很成功,眼部神经也没有关系。”
云麦知道这结果很不容易,对医生表示了感谢,被推出来的王瑾也立即去了重症监护室,还需要过几天才能够转移到普通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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