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行走在苍茫辽阔的荒原上。
往前几百公里,不见人烟,黄色和银蓝色成为划分天与地的颜色,微风拂过,卷起层层沙浪,舒服得教程苒眯起了眼。
新换的车普拉多,拥有非凡的操控性与稳定性,手感极好,程苒一路驰骋,在沙漠与荒原之间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她爱死谢明堂为她新换的这辆车了。
程苒打开车门,世界安静极了,只有风在吹。
过了一会儿,巡山队的车几个鲤鱼打挺从沙丘上窜出来,吉宝摇下车窗,一张土黄色的脸露出来,朝她竖起拇指,“苒姐,牛|逼!”
他一个男人都不敢开这么快,程苒丝毫不在怕的,时速飙到280公里,俨然把荒原当成了赛车场。
上次,他就被程苒开车惊艳到,没想到人家根本就没有亮出真功夫,这回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直接叫苒姐。
车滑到银色大越野前,吉宝伸出头,手肘搭在车窗上,“苒姐,说实话谢哥知不知道你会飙车?”
程苒笑道:“他不知道,你别跟他说啊,我怕他凶我~”
吉宝:“???”卧槽啊~这大姐。
“苒姐,你除了记者身份,还披着别的马甲吶?”他怀疑她是专业的赛车手。
之前为了出行方便,程苒一般都把长发塞在帽子里,带上护目镜后,压根看不清脸,但今天没有护目镜,也没有帽子,她把头发扎起来,露出了细白的脖子,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墨镜,一身黑衣,又美又飒。
吉宝发愣间,听到女人的声音:“人多少都会有不同的一面,马甲倒不至于,业余爱好而已,再说飙车不用特意学,油门踩到底,就好了。”
“苒姐,你别忽悠我?”
他算是见识了,一个独身就敢闯可可西里,摸过木仓,与尸体待上一整晚的女人,一个威胁于无形,身价过亿却纡尊降贵的跑到荒郊野岭的男人,这两人,都不是简单的人物。
程苒说:“没忽悠你,我就是这么学的。”
吉宝好奇她为什么会飙车,这与她平日里的形象实在是差别太大了。
在他印象里,记者都是拿着话筒,站在摄像机前播报事件,或坐在电脑前码字的那种,可眼前这个女人,如果不是看过她写的报道,很难让人相信是一个记者。
“速度,可以让你忘掉很多烦恼。”
刚拿到驾照时,她不懂姜秋那句“方向盘掌握在自己手上,就不会迷路。”直到她去世,程苒才懂得姜秋的良苦用心,送她的那台车,并非只是代步工具,那是承载了一个母亲希望女儿能越走越远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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