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辛特拉北郊,一高一矮两道身影走在通往山林的小道上。
其中一人穿着黑色皮甲,背负双剑,身形修长,另一人长着张马脸,身材瘦小,嘴巴动个不停。
“两个月前,我和我的兄弟哈达瓦在山洞里采集草药,意外发现了那头小狮鹫。当时它刚出生没多久,身上的羽毛还是湿的,爪子和喙软呼呼的,身子不到拳头大小,冲着咱们嗷嗷怪叫。”
“那时我们没认出它的身份,还以为是秃鹫和老鹰的崽子,打算把它带回家养起来,等长大点就到集市里表演挣钱。”
加拉尔叹了口气,脸上浮现出一丝惊恐,
“谁知咱们刚抱起小狮鹫,就有东西发动了袭击!那怪物像个驼背的畸形人,皮肤灰白,浑身散发尸体的恶臭,四脚着地野兽一样奔跑……每只爪子有四个指头,指甲是个乌黑的钩子……”
“我完全反应不过来,它从阴影里钻出,直接扑中了哈达瓦……一口咬掉了半张脸,压在地上拉扯、撕咬。”
“我当时害怕极了……脑子里一片空白,抱着那头小东西就……”马脸支支吾吾,脸上浮现羞愧之色。
“逃跑了?”罗伊问。
“我丢下惨叫的兄弟哈达瓦,逃走了……”加拉尔垂下头,面若死灰,“我是个懦夫,是个可耻的逃兵!”
罗伊叹了口气,没去责怪他。
“逃跑是正常人的反应。”
猎魔人清楚食尸鬼的形象有多可怕,足以止小儿夜啼,将胆小者吓晕。
“普通人面对那玩意儿,第一反应要么是愣在原地,要么是拔腿便跑,敢冲上去和它战斗的不到十分之一……在食尸鬼面前,别说是兄弟,就算是父母妻儿,大部分人也管不着。这是一种求生的本能……”
“不,我做错了!”加拉尔仍然满脸自责,“当时我要是不跑,给那畜生一下,没准能救下哈达瓦!”
“无论是奔跑速度还是力量,食尸鬼都远超常人,且尖牙利爪,能轻易划开人类的皮肤,咬碎骨头,你不逃,下场和那兄弟一样。”
“不过因此而死,也算死得光荣。”
罗伊说着,看了一眼前方,他们走上一个长满苜蓿丛的绿色小山坡,
“现在后悔太迟了,说说你的委托……你想杀掉那头食尸鬼报仇?”
“对,我要那头畜生不得好死!”克罗恩咬牙切齿,又带着一丝忏悔,“再……再替哈达瓦收敛尸体……他是个勇士,一个曾经身经百战的佣兵,可惜后来膝盖中了一箭,腿脚落下了毛病,不得提前退休……从诺维格瑞辗转来到辛特拉,跟我合伙做点小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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