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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鲜着好吃,还有比这好吃的是骨头。
骨头好就好在里面的髓。
食髓知味。这个词可是说的不段。
李承乾在吃完了肉后,就去锅里拿出了一根骨头,先把表上的肉给吃完了,就拿过来杀猪刀,这是一把洗干净的,用刀背往骨头上一敲。
嗯,还好有点儿蛮劲,一刀下去,就敲开了。
里面果然流出了汁来了。
拿起来,小心地试了一下,不太烫,小心地嘴对着骨孔,吸了一口,浓浓的骨髓吸进了嘴里,那个香!
果然是食髓知味,再来一口!
吸完之后,李承乾又去捞了第二根,然后递给河马大姐,说道:“把肉吃了。”
河马大姐手上还拿着五六根烤肉,看到李承乾递过来的骨头,奇怪了,嘴里含着肉,含糊地问:“有肉不吃,干嘛啃骨头?喂狗吧!”
这真是一个啥都不懂的吃货。
“不吃别后悔!”李承乾说道。
河马大姐虽然满手的肉,但是从不拒绝别人的肉,更不会在吃的上后悔过,所以她接过去,三下五除二,干净利落,把骨上的肉吃完了。她吃完后就要扔掉。
“拿来!”李承乾伸手拦道。
这让河马大姐更奇怪了。
李承乾拿出刀,一个刀背,啪,开了。
他递给了河马大姐。河马大姐接过来一看,然后在李承乾的示意下,吸了一口,接着眼睛一直,然后呆住了。
“嗯嗯!”她用鼻子发出声音来,也不知道,就重新吸了起来。
李承乾摇头笑了笑。又捞了一根,撕了肉,敲开,喊来了帅锅,给了他。
三兄妹一下子全知道了骨头里面的髓的美味,于是三人合伙把这里的骨头,全给干光了。
他们把吃过的骨头都放在盘里,等一会儿再让他们扔了,或者喂狗。
吃了骨髓大餐,这时候猪皮筋出来了,又是让三人一顿大快朵颐。
一头猪一百五六十斤,被这在场的一百多号人给吃得快光了。不管是掌厨的,还是自己动手的,都吃得不亦乐乎。最后一大盆的猪血豆腐汤上来,大家一人一碗,结束了今天的盛宴。
“呼呼呼,哎呀,动不了了!”河马大姐想要坐到椅子上歇息一会儿。
但是刚坐到一半,发现坐不了了,更别说躺下去了,于是只好欲哭无泪地又站了起来。
李承乾哈哈一笑。
他吃的也不少,不过体格比河马大姐大,还不至于像她一样,全身都被肚子撑得动不了。
那边的帅锅也差不到哪去,坐在地上都起不来了。
他喊来了太监,让他们弄个轿子给送他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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