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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系暖婚

  笙笙,笙笙……   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   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   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   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   “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   他诧异。   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   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   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   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   她问:“你在做什么?”   他说:“尸解。”   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   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   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   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   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   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   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   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的荡漾故事。

顾南西 · Gen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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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摇滚巨星姜九笙

  “我的荣耀,与你们同在。”

  光怪绚烂的镁光灯下,女人长发,随意卷着,化了烟熏妆,唇角衔了一缕发,亲吻着她的木吉他。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万人空巷的体育馆里,粉丝疯狂地尖叫。

  摇滚巨星姜九笙,娱乐报纸上曾经登过一句话:前后十年,乐坛再无第二个姜九笙。

  三张专辑,销售破亿,七场演唱会,她用三年时间,在摇滚乐坛登顶,是国内第一个在中央体育馆里开演唱会的女歌手。

  演唱会后台。

  女人背靠着化妆台,勾唇一笑:“演唱会很成功,现场效果好到爆表。”

  她叫莫冰,是姜九笙的经纪人。

  莫冰比姜九笙大了四岁,入行已经满了六个年头,在带姜九笙之前,她只是天宇传媒旗下一个不上不下的经纪人。

  莫冰曾问过姜九笙,为什么挑了她,姜九笙的回答很敷衍,口气却很认真:因为顺眼。

  事实证明,姜九笙很会挑,莫冰能力够强,手腕够铁,处事干脆利落,沉稳干练,对于懒散随性的姜九笙来说,铁娘子莫冰是最好的选择。最重要的一点,莫冰生得美艳,身材火辣,姜九笙喜欢赏心悦目的人与事物。

  两人关系不错,相处很随意。

  姜九笙回了莫冰一个浅笑:“辛苦了。”她用手把长发扎起来,用描眉的笔随便绑了个髻,“我想抽根烟,介意吗?”

  莫冰反问:“我介意你就不抽吗?”

  姜九笙笑笑,摇头:“我会去隔壁抽。”

  她烟瘾重,尤其是写歌的时候,整盒整盒地抽,莫冰不止一次让她戒烟,可是都拿她没办法,只能千方百计地给她找各种气味与成分都偏健康的女士烟,毕竟是歌手,嗓子可是饭碗。

  莫冰笑骂:“你这个小妖精!”摸到抽屉里的烟盒递给她,“悠着点,你胃不太好。”

  绿摩尔,这种烟很淡,姜九笙觉得没什么味,她喜欢最浓的烟、最烈的酒,还有最美的人儿。

  这些,莫冰自然是不让她碰的。

  “遵命。”姜九笙做了个敬礼的手势,把烟接过去,点了一根,摩擦轮式的打火机,男士的,她用得顺手。

  细长的烟夹在手指间,薄烟淡淡升起,模糊了侧脸的轮廓,她微眯了眼,懒懒地靠着椅背,慢条斯理地吞云吐雾。

  莫冰从来没见过哪个女人,抽个烟,还能美成这样,迷人得不行,严格来说,姜九笙的模样,在美人环绕的演艺圈里并不算最顶尖,却最独树一帜,不笑时冷艳,稍稍勾唇,七分魅,三分纯,眉眼里全是英气与慵懒,神秘又优雅。

  最开始莫冰给她定的人设是高岭之花,奈何姜九笙懒,懒得端着架子,怎么舒服怎么来,倒是粉丝偏偏就喜欢她那随性潇洒的性子,用粉丝的话说,攻气十足,仙气也十足。

  一根烟燃尽,姜九笙掐了烟,眉宇难掩倦怠。

  莫冰喊了化妆师过来给姜九笙卸妆:“他们已经去会所了。”

  姜九笙并不是单独出道,莫冰口中的他们便是乐团的成员们,因为最后一首歌是姜九笙的独唱,便先她一步结束了演出。

  姜九笙揉揉眉心:“我先回家洗个澡,两个小时后来接我。”

  莫冰给了个OK的手势。

  这时,门突然开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走了进来,手里捧着一束红玫瑰,五官端正,相貌堂堂。

  倒是个衣冠楚楚的,奈何,是个衣冠禽兽,莫冰自然认得这人,上前一步,嘴上挂着商业式的笑容:“简先生,下次请记得敲门。”

  这位简先生大名简成宗,是简氏地产的二公子,近来对乐坛颇有兴趣,姜九笙的演唱会算得上是他的首次娱乐投资。

  地产大亨嘛,哪个不爱香车美人,这简大公子更是花名在外。

  简成宗穿着一身裁剪讲究的西装,胸前口袋里的红色方巾露出一角,颇为风流倜傥,开口笑道:“我投了三千万,这个特例都没有?”

  “不是特例。”莫冰面无表情地指正,“是教养。”

  姜九笙勾唇,垂着眼似笑非笑,她家莫冰真是朵带刺的娇花儿,一般人在她手里可讨不到好。

  简大公子的脸色果然当场就变了,可能顾及着风度,忍着没有发作。

  莫冰仍旧面不改色,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简先生有事?我家艺人还要换装,可能需要回避。”

  简成宗冷了冷脸,视线越过莫冰,将手里一大束玫瑰递到姜九笙面前:“晚上一起吃饭。”

  姜九笙没抬眼,将修长的腿随意搭在椅子上:“抱歉,我不接受陌生人的单独邀请。”

  礼貌又冷清。

  圈里没有谁不知道,姜九笙对谁都没脾气,偏偏又是最难接近的那个。

  男人嘛,偏喜欢攻击性强的,有与生俱来的征服欲。

  “以后就不是陌生人了。”简成宗笑,口吻里贵公子做派十足,“你的巡回演出会还有三场,我想继续赞助,一回生,二回熟。”

  姜九笙抬眸,笑问:“那三回呢?”

  姜九笙有一双勾人的桃花眼,深处,总有几分冷,几分妖,带着疏离懒散的媚。

  要了命的迷人!

  简成宗眯了眯眼,藏不住眼底猎艳的侵略性:“我以为姜小姐懂我的意思。”

  “我这个人不喜欢绕弯子。”她似百无聊赖,手指拂了拂红玫瑰的花瓣,收了笑,“你想潜我?”

  对方很诚实:“各取所需。”

  姜九笙虽是摇滚巨星,可专业歌手和圈中流量艺人到底不一样,至少商业性不是一个层面。

  显然,这简公子有几个钱。

  他不是第一个想潜姜九笙的人,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她接过了他的花。

  简成宗似乎意料之中,稍稍得意地冲莫冰勾唇冷笑,问姜九笙:“晚饭去哪里吃?”

  姜九笙起身,掂了掂手里的玫瑰,抬手,摔在了简大公子的脸上,慢条斯理,一簇一簇地摔。

  手心被花刺刮了一下,姜九笙拿了张抽纸擦着:“还想吃吗?有没有气饱?”

  简大公子一张金贵脸被气得有些狰狞了:“姜九笙!你别给脸不要脸!老子想睡你那是你的——”

  她不疾不徐地截了对方气急败坏的话:“小乔,叫保安。”

  助理陈易桥在门口应了一声。

  “我去隔壁再抽一根。”

  留了一句话,姜九笙直接撂下人,拿了烟盒走去隔壁。

  简成宗脸一阵青一阵白,好不精彩,莫冰抱着胸挑了挑眉,神色见怪不怪。

  更新时间以后暂定每晚八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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