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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一十五节 禁忌之物

翌日,清晨。

  义纵和程不识都面面相觑的看着汉军阵地前的袅袅余烟。

  昨天晚上,匈奴人在半夜偷袭了汉军的攻城砲阵地。

  数十名哨兵战死,原本已经建造好了一大半的攻城砲,有三个被人烧毁,还有一个也受损严重。

  只有安放在最后面的那座还保存完好。

  虽然随后,醒来的汉军,立刻击退了偷袭的敌人,斩杀上百,还使得剩下的人,都带伤逃窜。

  在这样的天气里,受伤,基本上就意味着死亡。

  不过,程不识还是依然铁青着脸。

  终日大雁,临了却被啄瞎了眼!

  这就是程不识现在的感受。

  再想建造起那些被匈奴人焚毁的攻城砲,起码还需要五六天——这还是隧营已经熟悉了相关工作的缘故。

  而五六天的时间,则意味着匈奴人很可能获得喘息之机,甚至得到援军。

  高阙之战,很可能进入拉锯。

  所以,程不识很生气。

  他一生气,下面的人就倒了血霉了。

  程不识直接请来了军法官裁判。

  很快判决就下达了。

  程不识的副将,虎贲卫左都尉兼主薄张泽,督战不利,渎职,懈怠。被判五十鞭。

  负责昨夜警戒的汉军校尉,以及值班的三司马,因为负有直接责任,所以被判当众鞭笞一百。

  程不识本人,身为将主,督导不利,也同样领了五十鞭子。

  当然,士兵们不需要负责。

  这也是汉军现在的规矩,出了纰漏,队率以下的将卒,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因为他的缘故导致的,不然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当负责的军官以及其上级,则要被追究责任。

  这还是今天当值的军法官性子比较温和,没有用最严格的军法处置的缘故。

  不然,甚至可能有人脑袋都得落地。

  等到鞭子抽完,程不识就已经气喘吁吁。

  而其他人,尤其是那当值的校尉司马,甚至只有一口气了。

  义纵跟全军上下,都旁观了整个执法过程。

  对现在的汉军来说,军法是神圣的。

  而且,跟秦不同,汉家军法官是隶属于一个独立机构——御史大夫衙门下辖的军法司。

  最高主官,由御史中丞兼任,号为军使。

  而下派到军队里的军法官,甚至可以在战时,指挥一支只听令于他的小型部队,专门用于执行军法判决。

  所以,汉军上下,再无人敢触犯军法了。

  因为军法的审判、裁决和执行,已经从将主身上剥离出来。

  将主只有建议权。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将主是可以否决军法官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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