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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9章 【改规矩!】

卢冲笑眯眯地看着王霏:“你再仔细看看合同。”

  王霏仔细看了看,发现这合同里面附带了一个条件,如果王霏十年内给华星创造的利润超过一亿,超出部分三七分账,王霏得三成,公司得七成。

  在日渐萧条的唱片业,这样的分成比例已经非常非常好了,毕竟像在倭国,一个唱片1000日元,歌手只能拿到9日元,分成比例极低。

  之所以分成比例压得很低,不只是资本家太贪婪,也是大环境不好,制作成本日渐递增,而销售量巨降。

  在此之前,卢冲自己作为艺人,总觉得艺人被资本家压榨得很厉害,当他做了老板,他不想那么压榨艺人,就给了艺人们很高的分成。

  结果,华星音乐的三个负责人宋可、高小松、李文昊实在受不了,找到卢冲:“冲哥,你难道不知道吗,唱片业并非暴利行业,一个唱片的制作成本很高很高,您不能拿销售额去分成,要拿净利润去分成啊。”

  卢冲自己确实没有亲身参与一个唱片的全部制作过程,便好奇地问:“都有哪些制作成本呢?”

  宋可三人啼笑皆非,咱这位爷做甩手掌柜做的也太过分了吧。

  宋可苦笑道:“那我们就跟您好好讲解一下。一个唱片的制作成本分为内在制作成本和外在制作成本。

  内在制作成本,包括艺人版税和签约金、词曲作者版税。

  艺人版税是付给艺人的分成,也就是艺人最直接的收入来源,每一家唱片公司都有不同的版税比例,就算是同一家唱片公司艺人的版税也不一样,这完全是看双方签约时如何谈价而定,因此一张唱片抽一元到四五十元都有可能,它的简单法则就是‘越红的越高,越资深的越高’。

  为了让艺人忠于唱片公司、不会一张唱片大卖就跳槽,因此唱片公司一定会同艺人签合约,保证自己属于哪家唱片公司,至于签约金是多少,原则和艺人版税一样,要看艺人身价如何,就象新进艺人拿到象征性的几万元,而大牌歌星如王霏就是几千万的签约金,至于合约签定的内容,则不外乎要规定艺人在几年内要发行多少张专辑等。

  词曲作者版税是支付给词曲创作者的钱,以前是一笔钱付清,现在则是依唱片销售量的一定比例给付,像您作为词曲作者,您的版税算是同行业里面较高的,嗯,最高的。”

  卢冲笑道:“我自己做的,这是咱们公司出品的,这个版税就不列为制作成本了吧。”

  宋可摇摇头:“冲哥,虽然您是公司老板,但按照规定,这个版税必须走账,也要算在制作成本里。而且,这次是特例,而大部分情况下,这个钱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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