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桑见完伏盛的爸妈后,最初看到女神的那股欣喜缓淡,剩下的只有说不出的心虚。
就像你没有准备好以后的事,却被告知大家都对你有很高的期待。
怕搞砸所有的那种心虚感。
后几天伏盛家里开始不断有亲朋好友过来拜年,他走不开。赵云桑就没再出门,老老实实窝在锦绣河。
无聊到只有游戏陪伴时,她忽然想起来之前纸语网上注册的笔名,于是又找出来,结果让她挺惊奇。
那篇小说反响非常好。
虽然只有短短几千字,但收藏和评论都很客观,清一色好评。
【@不知:大大写的是恐怖无限流题材吗?好刺激呀。】
【@薄荷叶:脑洞真大,女主穿越到剧本杀里?期待后续发展。】
【@七月半:女主性格我好喜欢,会有甜甜的恋爱嘛?期待ing...】
【@池塘小米:离上次更新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大大弃坑了嘛?】
……
后面就都是些催更的了。
赵云桑发文的时候也没想过会有这么多人喜欢,算是意外惊喜。
她将评论从头到尾翻完,而后有了点动力。抱着电脑从中午码到晚上吃饭,睡觉前将近一万字发了上去。
正月初五,赵云桑接到高中同学的电话,请她去参加同学聚会。
打电话的那个男生是赵云桑高一在零班关系不错的,于是没有拒绝。
地点在福客楼饭店,南市比较出名的饭店。赵云桑按照男生发来的地址找到包厢号,推门进去时,包厢里差不多已经快坐满了。
挨着门坐的那人回头,瞧见赵云桑,眼睛一下子亮起来,惊喜道。
“桑哥!”
赵云桑也很惊喜:“苟岂!”
“……”苟岂——即胖子同学很是无语,“说了多少遍,要是没到必须叫我名字的场合,别叫我名字。”
其实这个名字还是蛮有意义,取自“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但谐音听起来比较奇葩。
“你现在也不胖了啊。”赵云桑笑起来,在胖子旁边拉椅子坐下。
不但不胖,而且减肥相当成功,五官优势都突显出来,妥妥一帅哥。
其他人看见赵云桑,都笑着跟她打了招呼,赵云桑一一回应。
大家经过三年时光的洗礼,都跟高中时期的青涩变化很大,有些人赵云桑第一眼都没有认出来。
桌上已经开始布菜了,组织同学聚会的男生帮忙倒酒倒饮料。
“桑哥,啤酒喝吧?”
“那肯定喝啊,”胖子在旁边剥橘子,调侃,“想咱们桑哥当年也是千杯不醉小霸王,酒量好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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