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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羊毛出在猪身上(3)诸位猪年大吉!^_^

莉莉娅摆在纯黑的水獭皮上的,是一个浅绿湖水色的浅盘。那浅盘不但色泽如水波般由深到浅,盘边的形状也如溅起的水花般微微卷起。看上去,就像是一粒石子投入湖水中,溅起的一汪涟漪,而被神灵掬起,放在了众人的面前。

  “这,这是什么?”科妮莉娅惊讶得话都说不完整了。

  “怎么?没见过玻璃吗?”天狼淡淡地笑道。

  “玻璃?”科妮莉娅吃惊得轻声叫了出来,“玻璃我当然见过,我家也有玻璃做的碗和杯子。但是玻璃怎么可能是透明的,而且还有这么美丽的颜色?而且它的形状竟然如此完美,简直像是神的杰作......”科妮莉娅不敢相信地轻轻用手指轻触那浅盘的边缘,果然是冰凉光滑的玻璃触感。

  天狼微笑。

  你口中神的杰作,其实就是玻璃吹制技术。

  对于在场众人几乎不能言语的震惊,天狼丝毫不觉得意外。

  玻璃在恺撒时代的古罗马,虽然算是奢侈品,但是并不是多么罕见。大多数富人家里都有玻璃做的花瓶或者碗杯等物。那时的玻璃制品只是初步融化了玻璃材料,然后将之包在陶土做成的芯子模具上,形成花瓶等形状。可以想象,这样的成品会是多么的厚薄不均,造型又是多么的惨不忍睹。

  而且那时的玻璃工艺,让玻璃制品大多厚重无比,既不透明,也不光滑,颜色更是单调的介于黄绿之间。那些后世博物馆里展出的,早期玻璃制品,乍一看上去,根本分不出这是陶器还是玻璃。有的水瓶甚至歪歪扭扭,仿若幼儿的手工。

  总之恺撒时代之前的玻璃制品和后世玻璃的,美丽,精致,优雅等词,是完全沾不上边的。而历史上,玻璃吹制这项技术,在几十年之后才会出现,并被引进罗马。又经过了两百年,玻璃制品才发展到可以称为艺术的程度。

  此刻,莉莉娅摆出的玻璃浅盘,虽然在玻璃的杂质控制上,还有些欠缺。但是单单就那完美的造型,透明的材质和新奇的色彩,就足以让这些见过世面的罗马权贵震动不已了。更遑论,天狼那超前了几千年的审美和创意,会让这些罗马权贵惊为神的杰作,也不奇怪了。

  “太神奇了。”朱莉娅着迷地惊叹着,“真不可思议,玻璃竟然可以做出这么美丽的盘子。”

  “太精美了。”科妮莉娅不顾仪态地蹲了下来,凑近去看。

  庞培看了眼科妮莉娅,又看看那精美的浅盘,哼了一声道:“再好看也不过是玻璃,我看还是镶宝石的金杯更好。”

  科妮莉娅没有理他,仿佛整个心神都被那玻璃做的水花吸引了。

  之前天狼在这边发酒疯,宴会中的罗马权贵虽然表面显得并不在意,其实都在暗暗关注着这里。就连那些出言嘲讽的苏拉一派的贵族也不例外。只是科妮莉娅这几个年轻人,将这里团团围住,让那些心里好奇的议员只能听到不断地赞叹,去看不到到底是什么情形,心里不禁有些猫抓般难耐。再加上恺撒邻近的几个议员也露出一脸的着迷和痴傻,那些权贵们便再也按捺不住,纷纷围了过来。

  天狼看了莉莉娅一眼。

  莉莉娅打开了第二个盒子。

  “哇......”小卡西娅的瞪大了眼睛。

  “诸神啊......”大卡西娅着迷地盯着莉莉娅放到水花状浅盘上的东西。

  “这也是玻璃?”一个围观的议员忍不住出声问道。

  天狼扭头去看。这个人他有印象,当初在元老院马略提出议案时,他多次阴阳怪气地讥讽过马略。他好像是叫维希肯,还是什么来着。后来听斯巴达克斯说,他是个名门望族,也是苏拉的死党。

  “没错。”天狼淡声道。

  “可是那孔雀羽毛怎么回事?玻璃上怎么可能有孔雀的羽毛......”科妮莉娅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想去触碰,又怕弄坏了似的,蜷起了手指。

  水花般的浅盘上,此刻摆放的,是一只高脚杯。轻薄透明的材质,鲜亮的孔雀蓝色,最令人瞩目的是,那杯子上,竟然有隐隐的孔雀羽毛的图案。看上去,就像是将孔雀羽毛镶嵌在杯子中一样。

  莉莉娅拿起酒壶,将葡萄酒冲入高脚杯。紫红色的液体在鲜亮的玻璃色中奔腾打旋,光线下旋转的紫色液体带着令人着魔魅力,而那孔雀的尾羽也像是活了一般,在酒中上下沉浮。

  “这不可能,人间不可能有这种东西。”有议员震惊得语无伦次地道。

  天狼微微一笑,三指捏住高脚杯的细杆,端起酒杯,仰头喝了一口。众人的视线被那精美的酒杯牵引着,盯着那魔力的汁液涌入天狼的口中,随着天狼喉结的滚动,众人也不禁吞了吞口水。

  天狼对着光线,漫不经心地晃动着酒杯,淡声道:“庞培,我这杯子,比之镶宝石的金杯,如何?”

  庞培张了张嘴,像是嘴里卡了个胡桃,脸色涨红。

  倒是宴会的主人卡西斯在人群的外围,站在软榻上大声道:“恺撒,你的杯子简直就是神的杰作,你快告诉我,你从哪里买的,要不,我从你这里买也行。”

  天狼微微一笑:“我这杯子,天下只有此一件,别处也买不到。”

  众人发出失望的叹息声。

  科妮莉娅当然也失望,不过却道:“这样的神品,自然天下只有一件。也不可能再多了。”

  众人皆是赞同。

  庞培看了看科妮莉娅,又看看四周满脸羡慕的众人,一股妒忌涌上了心口,堵得他牙齿发酸,脸孔狰狞。

  “我就不信这世界上有买不到的东西!恺撒,你开个价吧!不管你要多少,这杯子,我买了!”

  天狼冷笑不语,径自品酒。

  这时,也有那不甘心的议员挤到前面,一脸关切地对恺撒道:“正是正是,恺撒,我听说你现在财务有点问题,你看这杯子你也用过了,也享受了很久了,想必也腻了吧,不如卖给我?你的负债我全替你偿还了?”

  天狼似乎有些犹豫地看着那议员。

  其他人一看天狼的态度似乎有些松动,立刻都报起价来。

  “恺撒的负债才五万银币,巴维,你也太抠门了,恺撒,我出他的两倍,我出十万银币。”

  “我出二十万。恺撒,卖给我吧。”

  “我出二十二万。”

  “我出......”

  “都闭嘴!”一个声音大喝道,天狼扭头看去,是那个出身名门望族的维希肯。

  “我出五十万。”维希肯和颜悦色地道,“恺撒,你卖给我,我可以再出三十万,买那个盘子。”

  天狼表面含笑不语。其实心里并不平静。

  历史上,恺撒曾经花了150万银币,买了一粒珍珠送给他的情妇塞维莉娅。可见罗马贵族在奢侈品上是毫不吝惜财富的。

  只是天狼手中的高脚杯虽然精巧,但毕竟还是玻璃。他的预想中,是没打算卖出如此的高价的,而且在天狼的计划中,玻璃将会是个量产而普及的商品。

  然而此刻的叫价,倒让天狼意识到,自己低估了罗马贵族攀比猎奇的心理。

  “我出一百万!”一声高亢的声音大喝道。

  宴会厅中为之一静。

  天狼朝那处看去。

  只见庞培双手握拳,脸色赤红,死死地盯着天狼:“我出一百万!恺撒,买你的杯子和盘子。我还可以再出一百万,买你那些没拿出盒子的玩意。”

  天狼晃动着手中的酒杯,似是犹疑权衡。

  众人屏息地盯着他。

  片刻后,天狼将杯中剩余的红酒,一饮而尽。

  “一百万,这杯子和盘子,我卖了。”天狼淡淡地道,“至于这盒子里的,我不卖!”

  莉莉娅抬起眼,看向天狼。

  天狼放下酒杯,叹了口气,淡笑着伸手摸了摸莉莉娅的脸颊:“把杯子放回盒子里吧。”又道:“斯巴达克斯。”

  “是。”

  “你带人把盒子送到庞培的府上,然后将钱拿回来。”

  “遵命!”

  一百万......天狼淡淡地望向餐厅外的夜空,军团半年的薪水,有着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