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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路上

这一路在赶往京都天城的路上,平阳县城绝对是王守义收获最大的一座县城,它是虽然是一个下品的县城,但却属于自己。

  部落的人出山,有了安置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安全,没有什么大势力在此,不引人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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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获也不错,三株千年火龙根很珍贵,价值无双。

  就算是一洲之地,也极少会有千大药出现在世人面前,抛去镇兽城,整个镇兽洲十年间只拍卖过一次“千年大药”,名字叫“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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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姥被王守义救回来了,费尽了心神和力气。

  赵姥的状态并不好,心脏等于一个八岁的孩子一般,动不了武功,更不能动真气,就算是普通稍稍重点的活计,做起来也费力,但至少健康,不断用真气孕养心脏,过个三两年,就会恢复如初。

  这也是收获,一是自己的想法得到了实现,找到一条与众不同的武道。同时三两年之后,自己这边多了一位先天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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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走时,李督将过来了,表示想跟自己混,还过王守义拒绝了。但也拉拢了一翻,送了瓶丹药做为表示,希望他多帮衬一下张文傅和李响,以后每年都有一瓶丹药做谢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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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城,是云州的旅顺城,在大周依然是下县,距离平阳城五百里之距,骑马要在路上走上两天,当然是为了照顾棉儿这个小丫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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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晴好,万里无云,己是初夏之际。

  远望青山披彩,万紫千红,雾气渺渺,犹如人间;近听鸟啼虫鸣,交织成了一曲乐章。

  风起,绿树成萌,叶叶婆沙起舞,青草齐点头,零星的,成片的,各种花朵开放,蝴蝶翩翩,起舞,蜜蜂嗡嗡,暗香入鼻,令人心旷神怡。

  王守义啍起了歌谣,当然是前世的歌,这也就不抄歌词了,仅反是应个景而已。

  “师父,这个歌好听,我也要唱歌,教我。”棉花倒骑在马上,双手抓着王守义的衣衫撒娇。

  “哈哈……好好好,跟着师父一句句唱。”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王守义陪着棉儿嘻闹,感觉自己终于像个年轻人了。不过自己唱歌一般般,顶多不算难听而己。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棉儿一开口,虽然唱的不是很连贯,但身在声音软糯,带着孩子特有的纯真,和一份兴奋喜悦,还是很悦耳的。

  “牧归的老牛是我同伴”

  ……

  “牧归的老牛是我同伴”啊……

  孩子唱起来,声音大一点,气息跟不上,会习惯性的带点鼻音或者助音。

  听在耳里,会让回忆童年,感觉自己也年轻了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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