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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秦臻点头,看来,这老头还不知道这寄尸蛊虫的真正作用是什么?

  “师父,那现在怎么办?”高松听完,大大的松口气,他不会被师父做成虫人了,蛊虫都被杀了。

  “万事莫强求,他们本就死去多年,是时候让他们入土为安了。”天机老人叹气,也许这就是天意,他是解不开这之中的谜团了。

  秦臻和百里荣华没待多久就回到临安县城,天色已晚,两人找了个客栈住下。

  “还好这寄尸蛊虫是没有成熟的幼虫,如果成熟了,后果不堪设想。”秦臻庆幸发现的早。

  “会怎么样?”

  秦臻露出后怕的神情,“如果成熟,他们会传播大量的尸毒,这种毒能在空气中,水中传播,中毒的普通人没有任何抵抗力,最后全身溃烂而死。”

  “最可怕的是,传播速度非常快,人畜无免。”

  “和瘟疫很相似。”百里荣华没有经历过瘟疫,不过在史书中有记载,一旦发现瘟疫,被感染的人,不管生死,都一并用火烧毁。

  “比瘟疫还可怕。”大衍朝之前有大渊朝,大渊朝之前是九个分裂的国家,当时的陈国,就是受这种尸毒所害,活生生被灭了国,和他临近的三国也受到重创,就是这样,离得最远,也是最强的随国才一举统一,建立了大渊朝。

  就是因为这种毒太霸道,惨绝人寰,有违天道,所以当时的统治者下令,将寄尸蛊虫全部销毁。

  不过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寄尸蛊虫寄生在尸体里,即使把尸体烧毁也杀不死它,成熟的蛊虫全身通透,落入水中飘渺如烟,遁入大地无影无形。

  最恐怖的是,成熟的蛊虫能寄生在活人身体里。

  当时的大渊朝,举国上下,无一人能杀死它,引起了一股恐慌之风,这股风差点把风雨飘摇中的大渊朝吹散了。

  是自己的族人,不忍心世人受磨难煎熬,主动联系了大渊朝的统治者,联手销毁了寄尸蛊虫。

  这在族志里都有记载的。

  “那你觉得,那天机老人说的可是实话?”事关重大,百里荣华要谨慎处理。

  这件事,他希望就此结束。

  “是不是实话,我们今天晚上去探探就知道了。”秦臻可没有那么容易被打发。

  看了看百里荣华身上破烂的衣服,“我们去买些衣服吧。”

  不仅衣服,她还要准备一些药材,百里荣华该换药了。

  “也好。”百里荣华虽然不是特别讲究,但是一身破衣服又被海水泡过,穿在身上确实不舒服。

  两人随便吃了晚饭,时候正好,夜市刚刚热闹起来。

  “这家看着不错。”百里荣华指着一间宽大的衣料铺子。

  “好多人,进去看看吧。”这么多人关顾,应该不错的。

  两人进去,里面布料繁多,棉布,锦缎,丝绸通通都有,还有很多做好的成衣。

  “唉,这件不错呢,好配你。”秦臻指着一件白色的锦缎长袍,衣服上绣着暗纹,又用金线裹边,温和中带着高贵,完美的衬托出了百里荣华的气质。

  “眼光不错。”百里荣华毫不吝啬的夸赞。

  “是吧。”秦臻高兴,“小二,把这件包起来。”

  “得呢。”听到有生意,在招待其他顾客的小二答应一声,就过来取衣服。

  转头看到百里荣华和秦臻的穿着,又顿了顿,“小姐,这件衣服三百五十两。”

  “行,你给看看尺寸对不对。”秦臻指着百里荣华。

  店小二有些为难,这两人长得倒是不错特别是那男子,高大俊美,看着气质不俗,可是长得好看又不能当银子花,他们拿的出那么多银子吗?

  “小姐是付现银还是银票。”

  秦臻疑惑。她还没有选好呢,付什么钱。

  “你先把这件给他试试,我们还要选其他的。”

  小二苦着脸,这万一试脏了卖不掉,把他卖了也赔不起啊!

  “小娘子,你钱都不给,人家可不敢给你家相公试。”旁边一三十几岁的妇人,看穿着是个富贵人,她一说话,帮小二解了围,又帮秦臻解了惑。

  百里荣华和秦臻面面相觑,囧了一脸。

  两人看着都相当狼狈,难怪店小二一脸为难。

  百里荣华平时从来没有买过衣服,这还是他第一次自己买衣服,就被怀疑买不起,还是在秦臻面前,百里荣华有点小尴尬。

  身上随身携带的银票还有,他常年在外,早就备有防水的袋子,银票证据什么的,都可以放。

  百里荣华取出一张一万两的银票递给店小二。

  店小二看到银票这么大的数额,拿着银票的手都开始颤抖,他还今天是遇到财神爷了么?

  完了,他不会惹财神爷不开心了吧?

  对于吓着店小二这个事情,百里荣华表示很无辜,原谅他确实没有小额的银票了。

  “可以试衣服了?”百里荣华淡淡对店小二说完,继续道:“等会这位大姐的账,也算我的。”她算有远见,知道臻儿是他未来娘子。

  秦臻脸上爬起一丝红晕,这人脸皮真厚!

  “呵呵。。。今天出门遇到贵人了,那就多谢了。”那夫人也是豪爽之人。

  百里荣华又和秦臻选了几套衣服,然后去了药铺。

  可惜的是,秦臻需要的好多药材都没有。

  秦臻叹气,有四方阁的分店就好了,她也不愁没有药材。

  秦臻只能选一些替代的药材,将就用着。

  百里荣华对药材不懂,不过臻儿既然知道天机老人都不知道的蛊虫,还有他之前受的内伤,她都得心应手,这说明,秦臻不止懂医,她还是个中高手。

  百里荣华遗憾,如果当时秦臻在秦将军身边,或许,以她的医术,秦将军就不会离世了。

  还好秦臻不知道百里荣华的想法,如果知道,她会拍着他的肩膀说:大兄弟,你真是太单纯了!

  回到客栈,秦臻帮百里荣华换了药,又涂上祛疤膏,才麻溜的包扎好。

  “臻儿医术这么好,可有师傅?”难道是那个陈大夫?

  这么一想,倒是合理。

  从冬雪的药膳看出,他家应该的医药世家,这样的底蕴,不是一朝一夕能积累起来的。

  秦臻喜欢医理,秦将军有恩与他,他收臻儿为徒,也说得过去。

  百里荣华完美的脑补了秦臻为什么会懂医。

  秦臻一愣,他想探她底,哼,偏不告诉你。

  “这是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