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成林所想到的金融术语便是“全面要约收购”!
所谓的全面要约收购,还有另一个说法,那就是上市公司私有化。汪成林想把汪氏公司私有化,非常想!
公司上市有很多好处,也有一些弊端,但总体来说还是利大于弊——要不然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公司想要上市呢?
公司上市,首当其冲的好处便是上市后便能筹集一笔可观的资金,而且上市后还可以用公司股票再融资筹集资金。
汪氏公司如果不是通过上市,再花十年时间也未必能够将公司发展到如今的规模。而现在,汪成林却看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只用付出很少的资金,就能够将公司所有权全部回购。
罗艺成功要约收购29%的汪氏公司股份,差不多已成定局,而汪成林本身拥有公司19%的股份。所以翁婿俩加起来,可以按照共有48%的公司股份来计算。
如果按罗艺要约收购的价格实行公司私有化,那么大约只需要三亿五千万就能收购剩下的52%股票。
而这部分股票在正常情况下,本该价值二十六亿。
汪氏公司如今股份如此之低,是因为冯家恶意打压并且肆意造谣的缘故。退一万步说,即便专利官司打输了,法律也有实际赔偿额度的明确规定,并不是原告想要多少赔偿就给多少的赔偿的。
赔偿额度,可以按照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然而原告只是一家纯粹的专利公司,并不生产相应的产品,所以这个计算方法不适用。这种情况下法院多半会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利益来确定赔偿金,其计算方法是“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
由于汪氏公司的VR产品才开发出来不久,进入M国市场的时间则更短,所以销售的总量并不多。
而且,又由于汪氏公司是以零部件的形式出售VR产品,所以售价相当低。
按照M国同类产品的成本价格来计算其利润,其数值虽然不至于为负数,但也极其低,不被当作低价倾销都不错了。
数量不多再加上单件商品的利润极低,因此算出来的金额不可能太高。
也就是说,即便专利官司打输了,汪氏公司也不会因此而伤筋动骨——何况这场专利官司被判负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如此一来,进一步将汪氏公司实行私有化,便能够从中获得超过二十亿的收益,这叫汪成林如何不动心。
之前汪成林不考虑这个方案,是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个原因是汪成林无力筹集相应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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