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文-贝尔其人,今年不过十九岁而已,但偏偏,却能给人一种老道之感。当然,这个世界上的天才有很多种,商业天才、谈判天才也是其中的类型。埃文-贝尔固然聪慧,但实际上他最大的依仗是他的理智,两世为人的经验让他很清楚每一次谈判自己的筹码和底线,再辅以出色的口才,这才使得他在每一次谈判中至少不会节节败退。
当初和苹果教父史蒂夫-乔布斯谈判时,其实埃文-贝尔是占据下风的,只是他很清楚自己的筹码,分寸把握得很好,坚守的底线十分准确,所以在和史蒂夫-乔布斯的交锋之中并没有吃亏,反而成功入手苹果公司的股票,并且推动了数字音乐商业化。
之后和弗里曼特尔媒体的谈判,埃文-贝尔成长了一些,壮士断臂将利益大头割舍了出去,损失了选秀周边的所有利益,换来了最重要的版权。
最直接的,“流行偶像”即将结束之际,弗里曼特尔媒体和英国独立电视台就在策划十强选手巡回演唱会的事了。谁都知道,世界上歌手最挣钱的不是发行专辑,而是演唱会,一场演唱会的利润都是以百万、甚至千万为单位计算的。而现在,这部分利益和埃文-贝尔没有半毛钱关系,将由弗里曼特尔媒体和英国独立电视台一起瓜分。
但正是埃文-贝尔清醒的理智,在筹码不够的情况下,使得他握有了版权六成的分红。当初埃文-贝尔也就只有一个创意而已,他没有能力制作出节目,也没有能力推销给电视台,更没有能力将节目运行起来,如果弗里曼特尔媒体豁出去,直接偷窃了这个创意,将“流行偶像”制作出来,埃文-贝尔只能躲到角落去哭了。所以,埃文-贝尔的壮士断腕固然惨烈,却换来了最大的利益。
今天,当初埃文-贝尔的牺牲又迎来了第二笔收入,证明了埃文-贝尔的明智。选手优先签约权,这当初在弗里曼特尔媒体眼里是没有太多价值的,毕竟他们是站在一个娱乐节目的角度上看待“流行偶像”的,对于参赛选手所能带来的效应还是缺乏足够的认识。现在,埃文-贝尔却能够利用这个权力,为他带来不逊于演唱会的收入。
在和弗里曼特尔媒体关于“流行偶像”的谈判之中,究竟谁占了上风,现在还不算有一个定论。
今天也是如此。
“百分之二十?”西蒙-福勒对于埃文-贝尔的要求感到吃惊,不是因为埃文-贝尔狮子大开口,而是因为这个条件实在太过怪异了,远远超出西蒙-福勒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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