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继续问道:“史蒂文斯先生,您是他的私人医生,能为我介绍一下他的身体状况么?”
他开始有些犹豫不想说,沉默了一会才说道:“他的心脏一直不太好,右侧半边身子有时会有麻痹现象,左腿在多年前做过手术,下雨天和冬天会经常酸痛。
嗯,还有一个病症,最近一、二年的时间,他的记忆力开始下降,有时候会忘记刚发生的事情,我的诊断是老年痴呆的早期症状,差不多一年前吧,我陪他去过伦敦的大医院检查,那里的医生也是同样的结论。”
乔治问:“原来是老年痴呆,医生,他的家人知道他有老年痴呆么?”
史蒂文斯医生说:“没有,他很郑重的说,不让我告诉他的家人,作为他的医生我就必须替他保密,现在是他去世了,因为破案需要才说的,你是我告诉的第一个人,他曾经和我开玩笑说,宁愿去死,也不愿意别人把他当成一个白痴。
不过,他的这个病症还处于早期的阶段,记忆障碍并不是太严重,这种病没办法治疗,而且会随着时间越来越严重,所以去伦敦检查完之后,我给过他一个建议,让他将身边的事情用笔记录下来,这样就不怕忘记和耽误事情了。”
乔治想明白了一些事情,又追问道:“您知道格雷格先生,他曾经是一位情报人员,隶属于政府的秘密情报局?”
他张大着嘴半天没有合拢,显得很意外和惊讶,说道:“什么?哦,天哪,我不知道,他从没说过他是一个特工,难怪他是这样的性格,我一直对很多事情都想不通,邀请他从庄园出来一次比什么都难,现在终于有答案了,天哪,他的保密功夫做的太好了,我不仅是他的私人医生,我认识他都超过30年了,居然一点都没告诉过我。”
“他们内部是有纪律要求的,不止是对您隐瞒,这是他们职业的特殊性吧,谢谢您,史蒂文斯先生,以后有什么事情,可能还要麻烦您。”
“应该的,能为他最后做点事情,我很高兴,有什么需要的随时来找我,不用客气。”
离开诊所的时候,时间已经是下午16点了,乔治回到住宿的旅馆时,埃里克还在外面没回来,这年代也没手机,乔治一时之间根本联系不到他,就在旅馆的前台,用一个信封装着给他留了张便条。
让他继续他的背景调查任务,另外,监督德比郡警察在史密斯庄园的搜查行动,没有得到他的通知前,不要让他们全部从现场撤出来,至少要留几名警员继续保护现场。
然后乔治又打电话,订了一张今天晚上回伦敦的火车票,之后又给伦敦警察厅总监,霍尔登·福特爵士打了一个电话,他的运气不错,电话很快就接通了,福特爵士正在办公室里。
乔治在电话中向他简单介绍了情况,说一位退休的秘密情报局情报官员,在德比郡的庄园内被谋杀了,请他帮自己联系秘密情报局,看能否查阅格雷格·史密斯先生的内部档案。现在自己的破案工作,非常需要了解他的过去经历,福特爵士爽快的答应了,会帮他尽快联系秘密情报局的高级官员。
乔治的这个请求看似鲁莽,其实对他来说非常简单,因为苏格兰场在英国的特殊地位,他们也要负责很多和情报局类似的工作,比如王室和内阁大臣的要员保护,防止暗杀和恐怖袭击等等,他们和情报局之间的很多工作,都需要互相配合,本来就互相有直接联系。
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乔治都是比较喜欢坐火车的,他感觉比自己开汽车会舒服一些,尤其是在夜里赶路时,更会显得安全很多。
在火车站附近,他找了家小餐馆先吃了晚饭,点了一份烤鱼,一份蘑菇汤,一份三明治和馅饼,他没有喝酒,而是点了橘子汁,上车前又买了几份杂志,算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也许因为是夜班的关系,上了火车之后发现车上的人并不太多,有很多空座位,车里点着灯,窗外则一片漆黑,过道上不时有人卖咖啡、夹馅面包和报纸杂志。
他脱下大衣和礼帽挂在窗户旁,悠闲的看起了杂志,半道时,有位夫人从中间一个车站上来,她长得很漂亮也很时尚,有一头波浪式的金色卷发,年纪约在三十岁左右,上车后直接坐在乔治身旁,车厢里面有很多空的座位,她不去坐,却一径坐到他身旁。
香风袭面而来,乔治忍不住吸了一口气,心里感觉有些纳闷,我难道有这么大魅力了,抬头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她带着一只很大的旅行袋,看起来也蛮重的,乔治正好坐在车门的位置,她不愿意往里面搬行李,就把那只旅行袋往对面的座位一放,直接坐在他身旁。
乔治看明白后,知道不是自己走了桃花运,也不介意她坐在身边,相逢即是有缘,互相介绍后知道她叫乔尔·麦当娜,真是人如其名,她的外貌确实很是麦当娜,后来还分给她一本杂志看,就这样一路顺风到达伦敦,再从车站赶到卡特公园时已经是半夜了,但是,回家的感觉真好。
霍尔登·福特爵士的效率非常高,隔了一天的星期日上午,乔治在家里看书时,就意外的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对方自我介绍说他的名字是汤姆·辛德,而且说他是格雷格·史密斯先生的同事,问乔治什么时候有时间,他奉命要接乔治到他们的办公室去。
乔治知道这种机会很难得,错过了就不知道要推迟到什么时候去了,立即回答说现在就可以,半个小时后,他就在卡特公园的门口,看到了身穿灰色西装、头戴黑色礼帽的汤姆·辛德,一个外貌平平的30岁左右男子,他看到乔治时很有礼貌,主动向乔治行礼并出示了自己的证件。
乔治查看过证件就上了他的汽车,黑色的厚厚窗帘一直拉着,乔治也没不识趣的去自找麻烦,汽车直接开进戒备森严的秘密情报局总部,在地下停车场下车,然后被汤姆·辛德带到地下3层,一个没有挂铭牌的房间。
里面的沙发上端坐着一位老年男士,他站起身迎上来和乔治握手,自称是吉姆·康纳,双方先交换了名片,又寒暄了几句后,他从办公桌上拿起一个文件夹给了乔治,里面就是格雷格先生的机密档案。
他解释说,把乔治请到情报局大楼,是因为格雷格曾经是情报局的高级官员,他的档案里面有一些保密信息,即使乔治已经通过审查可以查阅相关资料,但是,按照情报局的规定也只能在这里看,而不能将文件带出情报局大楼。
一位戴着眼镜的中年女士走进房间,给乔治送过来一杯热腾腾的咖啡,乔治有些受宠若惊的急忙站起身表示感谢,心里还有些纳闷,情报局的礼仪和服务态度也太好了,一时之间没想明白干脆就不想了,他坐在沙发上喝着咖啡,不徐不疾的仔细翻看着档案,这个过程中,康纳先生一直很有耐心的在旁边陪同着他。
等他仔细看完后,又亲自把乔治送到车上,路上他向乔治说情报局也得到了消息,正准备开始调查格雷格先生的死亡原因,希望乔治能和他们保持联系,如果案情有什么大的进展,希望可以及时通知他们,乔治这才明白,看来这才是他们对他如此礼遇的根本原因。
其实在那间办公室看过格雷格的档案后,乔治对这起谋杀案的前因后果,格雷格先生为什么会被谋杀,是谁作案的,都已经有了大致的把握,他重点怀疑某个人,另外还有两个人,没办法彻底摆脱嫌疑,还欠缺一些直接证据,但是,昨天晚上他已经想到办法如何去证实它。
于是,他灵机一动很是恶趣味的,故意走到车门边才对康纳先生邀请说,明天下午在德比郡的史密斯庄园,他会召集所有相关人员介绍案情,他对凶手是如何谋杀格雷格先生的,以及为什么会谋杀他,都已经有了完整的推断,如果他感兴趣的话,可以去现场听听看。
然后不顾听到他说的这些话,有些目瞪口呆的康纳先生,也没有再进行任何解释,就坐上了来时的那辆车,负责为他开车的还是汤姆·辛德,不过,这次他没有回家,而是指示说要去苏格兰场,为了找到证据,他需要去那里请一位帮手。
第二天上午,在伦敦通往德比郡的公路上,几辆轿车还有一辆货车,排成一列快速奔驰着,埃里克还在史密斯庄园保护现场,这次负责为乔治开车的,是已经调到保全公司工作的泰勒,今天属于临时帮忙。
大西洋保险公司的约翰·贝克特先生,和乔治一起坐在道奇车的后座上,他的双眼正死死地盯着前面椅子的后背,看上去很是有些发呆。
乔治昨天晚上打电话通知他,今天下午就可以破案了,于是,很是高兴激动的他,一大早就兴匆匆的赶来卡特公园,与乔治汇合后一起出发,准备去史密斯庄园见证这一时刻。
上车之后不久,他就是这幅模样了,他慢慢回过神来,有些迟疑不决的,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乔治说:“乔治,你的意思是破案就要靠它,不是开玩笑吧,这么简单,德比郡的警察都干什么去了?”
乔治回头看了一下,车队中最后面的那部警用货车,得意的说道:“破案的直接证据,确实是要靠它帮我找到,它是我从苏格兰场专门借来的警犬,它叫瑞安,是一只训练有素的混血狗,嗅觉极灵,是我精挑细选出来的。不客气的说,有瑞安的帮忙,确实比那位德比郡的刑侦总督察还要更加得力,但这个案件可并不简单,它的内情复杂着呢。”
贝克特听了乔治的话,依然不敢完全相信他说的理由,他质疑的问道:“乔治,案发至今已经第5天了,就算你的判断是对的,那些气味也不可能保持这么久,警犬怎么可能追踪到呢?”
乔治镇定的回答道:“你说的很对,但我请瑞安来,不是让它在大路上追踪气味,去寻找凶手的行动轨迹,那肯定像你说的那样早就消失了,我是在一个比较封闭的空间内,请瑞安帮我寻找东西,比如你们投保的那套古罗马硬币。
这些东西即使埋在地下,也会不断有气味发散,只要我判断藏东西的地方是对的,经过特殊训练的警犬,是能够根据气味区分出来的,所以,我才到苏格兰场借最好的警犬来帮忙,而不是用德比郡警察局的,我对他们表现出的专业素质,和他们拥有的资源都不够放心。”
从伦敦出发时要汇合的人比较多,来到史密斯庄园的时候,已经是中午13点,几个穿制服的德比郡警察,还尽忠职守的把守着这里,乔治对着他们一一问好,他只是对他们的头有意见,对这些普通警察还是很尊敬的,过了一会,埃里克也从别墅里跑了出来。
他和刚下车的泰勒热情的拥抱着,两个人互相拍打着后背,啪啪作响,那股激动劲好像已经几十年没见,现在好不容易才久别重逢似的,乔治在一旁看着有些纳闷,这好像是前世美国人见面时的礼仪啊。
随着和乔治混的越来越熟悉,生性活泼乐观,不拿自己当外人的埃里克,有时候会抽风式的搞怪,只有在查德威克面前,才会像被剃毛的鹌鹑一样老实,其实很多时候,乔治都会忍不住羡慕他的那种简单思维和快乐哲学。
(说些题外话,前两天有书友说乔治多管闲事,他只是一个私家侦探,西蒙斯先生杀掉奸夫的案子,根本不应该去管。
其实我很意外,这个案子只是用来过渡的,我通常是在比较重大的案子之间夹杂一二个小案子,不会用多少篇幅描写,我和这位书友在帖子里还讨论了一会,这很正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这里先谢谢这位书友。
但我还是想解释一下,不是解释这个案子本身,而是写作思路的问题,否则后面案子的问题会更大,又不能写在书评或作品相关里,因为那会严重剧透,反正也没签约,就写在章节后面,看到这的人希望不要介意,正好解释下我的写作思路,不喜欢看的就直接看下一章。
这本书是一本推理侦探小说,而不是动作类或者血腥恐怖类的,如果是后两者,可以多写下案发现场的腐烂尸体,或者一些非常血腥恐怖的案子,比如掏心、断肢一类的,或者追杀枪战,但这是推理小说,是要以案件情节为主的。
我可以简单的将案件分为三个类型,第一种是坏人杀人,比如因为遗产、保险等谋财害命的,这称为黑色,第二种是因为被伤害而报复杀人的,比如说杀奸夫,或者为父报仇等等,这称为灰色,第三种是义警或者正义骑士之类的,名义上专门杀坏人的,这称为白色。
其实简也可以归到白色这个范畴内。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义警坚持的那种义,并不是真正的法律和道德,那么多警察和高科技设备,都无法确认是否是他杀人,然后你说他有罪,就把他给审判了,是,你说90%就是他做的,但万一杀错了呢,如果继续杀你心中认为有罪的人,杀错人是早晚的。
所以这个义不是正义,也不是法律,而是他心中坚持的那根准绳,就像简一样,我行我素,她只根据自己的逻辑判断,这个人是否侵犯了我,该不该杀,这就是她心中的义之所在。
我的苦衷是,就像我很久以前看倪匡写的卫斯理系列小说一样,看第一本的时候,感觉非常诡异的事件,小说最后揭开谜底,解释说是外星人,觉得很神奇,但是,当看了3、5、7、8本以后,还是用外星人解释,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言归正传,我的小说也是一样,重要的是推理,推理就是分析和猜谜的过程,我力争让每个故事的细节在前面就已经展开,大家在看书的过程中,就可以自动的寻找谁是凶手,想提高推理和猜谜的乐趣,就必须要让杀人动机复杂化。
白色的角色我尽量少碰,简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例外,她是一条暗藏的主线,会一直和乔治斗智斗力下去,很多案子都需要通过她才能显露出来,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是亦敌亦友。
但是,灰色的角色杀人,是不可避免的,我不能自己先捆住手脚,将凶手限定在黑色的范围内,那样写不了几个故事,就没办法继续写了,因为写到最后,就都是千篇一律的因为遗产、保险之类的杀人了。
罗里吧嗦的说了一大堆,希望能解释清楚了,谢谢耐心看到最后的朋友,最后顺口说一句,我最喜欢的作者是推理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最喜欢的侦探是胖乎乎的波罗和老太婆马普尔小姐,而不是福尔摩斯。
正在发的这个故事,就是向大侦探波罗致敬的一个故事,写作水平有限,模仿不到位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