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初慢慢的合上日记,准确的说,这不是日记,应该是一本书,一本记录了他一生的书,他闭上眼睛,苦笑了一下,喃喃的自言自语:真是折磨人啊……
可是所有的事情都知道了,那对某人的思念也是如同洪水般将擎初的周身淹没,黎昱宸啊……你在哪里呢……
为什么你的尸体会消失不见,为什么当时自己的脸上会有血,你会不会就在这个陌生世界的某处,等着我去找你……
擎初逼迫自己回忆,为什么自己会出现在这里?
渐渐地,一些画面出现……
一杯拿铁,一本书,擎初记得,自己每天都要做的就是翻阅自己的‘前世’,一个有着黎昱宸、不、准确点应该说是乔湾的‘前世’。
那时候,自己总是静静的坐在黄昏后的落地窗前,那是以前自己和黎昱宸经常去的地方。
那时的自己倾尽所有,换取一席之地,只为写下前世种种。
记得那是一个下午,自己拿起黑色皮包,打算回家,回到那个自己曾经一度认为是牢笼的家。
同样的车次,一辆接一辆的驶过,自己依旧是没能挪动脚步,不知道什么原因,似乎有风吹过,下意识的,自己紧紧衣服领子,用力的握了握包里的书籍,那是一年前就发表了的,现在早已被自己翻阅到泛黄,那时候的自己已经开始记不清东西了,有时会忘了这本书的作者是谁,甚至在打开黑红相间的书皮看到里面‘初宸’的笔名时,都想不起来这个笔名是自己曾经用过的,所以在下面标注了四个小字‘我就是你’,以这样的方式明明白白的告诉此时此刻拿书的人,他就是这个笔名的所有者。
严重的时候,回忆自己的人生,突然发现,竟记不起书里那个‘坏到透顶’,却被自己迟来的感情爱到彻骨的人到底长的什么样子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自己的记忆快速退化,医生建议自己将宝贵的东西先记下来,两个月的时间,自己出了这本书,从此便带在身边。
701路,自己坐的次数多得都记不清了,那是一辆直达目的地的公汽,每次三三两两的人,不拥挤,不喧闹。
那时的自己早已不工作,每天的事就是复习自己的‘前世’,甚至来回都是坐着同一尾号的车,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成为改不掉的习惯。
自己离开的那天,是在等它……
一个小时二十分钟后,701路来了,记得当时的车上竟是坐满了人。
自己上了车,站在了离司机最近的位置,车子缓慢的启动,自己扶上了司机座位侧面的栏杆,因为身体的困乏轻轻的闭上了眼睛。
“你的眼睛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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