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互相打闹了会儿。
李默插科打诨的给众人介绍了下杨元。
杨元这才知道,这位和三国周瑜同名字的袁公瑾,就是这家会所的老板。
对了,是非攻户外俱乐部。
其他几位即是李默的好朋友,也同样是户外活动爱好者。
不过无一例外的都有同一个身份。
富二代!
以李默的身家,在这些人里,都不是最有钱的,只能排个中等偏上。
除了他们以外,俱乐部还有很多会员。
今天,眼前的这些人明显是有活动。
“二哥,你在云州市待几天?”
“嗯,时间不定,有点小事要办。”
杨元倒不好意思说,有场相亲等着他。
“着急不着急?”
“呃……急倒是不急。”
“欧了!”
李默顿时打了个响指,看了袁公瑾一眼。
对方会意,无奈的抬起手腕,看了眼手表,说道“老默,你去带这位杨兄弟去换身衣服,挑点装备。
时间不早了,我们十点钟准时出发。”
“好嘞!”
李默闻言,就拉着杨元朝旁边一条走廊行去。
“默儿,你们是不是有什么活动?我就不去了。
这次来找你,主要是还你的钱。
你们要是有活动的话,我就不参加了。
要是你这几天有空了,咱们找地方喝两杯。这次我在云州市能待几天。”
李默却是带着他推开一扇门,边走边道:“钱你直接手机上转给我就行了。
二哥,这次带你有个好玩的活动。
快点,你穿什么尺寸的衣服和鞋子,随便挑。”
随着门推开,里面是一个巨大的更衣室。
周围一圈全是衣架,下面的鞋柜里,各种尺寸类型的鞋子琳琅满目。比商场里的型号还齐全。
“默儿,你们这到底是干什么去?
这里面要是再配上一排武器架,你要说你们是军火商,我都信。”
杨元转了转,几乎都是户外战地装备。
其中一排衣架,全是各种美式作战服。连头盔都有。
“这些都是老袁弄得。你赶快找身衣服换了。
西服配牛仔裤,兄弟也是服你了。好歹大小也是个老板了,注意点形象啊。”
“你不说明白,不换啊。
看外面那几位哥们,各个舞刀弄枪的。
那个袁公瑾手里的匕首,我知道的啊!
我也偶尔逛军事论坛,好像是款很出名的军匕,具体名字叫什么忘了。
那刃都开了,明晃晃的。
怎么看也不是去搞什么户外活动啊?
默儿,你们要是去抢银行,我可不跟你们参合啊!”
“靠,二哥,你睁大眼睛好好瞧瞧,就凭我们几个的身家,需要去抢银行么?”
李默闻言,顿时苦笑不得。
“谁知道你毕业这么多年,是不是沾染了什么特殊癖好?说不定你们不为了钱,就图个精神刺激,就和吸毒一样。
网上这种事情还少见啊?”
“得得,二哥,我算服了你了。
网上那些净瞎几把扯的事儿,你也信啊。
好了,本来想打算到了地儿再告诉你。
现在和你明说,省的你编排我。
我们准备去打猎。
这下放心了吧,不是让你去杀人放火。
都说富人惜命。
靠,我这么有钱的资本主义走狗,都知道这些。你一个根正苗红的贫下中农担心个什么劲儿?”
李默说的资本主义走狗,是大学时候,宿舍里哥们对这位富二代的批判。
听这样说,杨元这才放下心来。
外面还有那么多人等着,现在再拒绝李默,就显得另类了。让李默也没面子。
杨元虽然有些军人情结,但是他不是军人,而且只是出去户外。
估计一会儿是去的是那些私人举办的游猎场,不愿意穿那些作战服。
杨元四处看了看,找了件迷彩短袖,黑色运动裤,黑色作战靴。
将衣服换上后,又从架子上取了件军绿色的冲锋衣穿上。
李默抬了抬手,看了眼手表道:“二哥,好了没有?”
“好了。现在就出发?”
“嗯,一会儿你出去再挑件装备,这里有各种型号的复合弓。你挑件顺手的。
枪支一类的,咱们还是别碰了,遇到警察了太麻烦。”
李默见杨元换好装,将他原来的衣服放进一个衣柜里。带着他出来。
外面的人已经准备妥当。
见他俩出来,穿白色运动背心,叫乐乐的女孩,从脚边捡起两个鼓囊囊的旅行包,丢地上滑过来。
“赶紧的!就差你俩了。东西都在里面,自己带好自己的。带的物资有限啊,丢了自己解决啊,我们可不管。”
李默捡起背包,递给杨元一个,自己背了一个,兴奋的跳了跳,双手作了几个射击的动作。
“piu,piu,piu!走起!”
“李默,你能不能别那么幼稚?感觉和你出去,和带个儿子似的。”
“……妈!”
李默顿了下,然后一本正经的喊道。
“噗~哈哈……”
只见所有人一愣,然后乐不可支的弯腰笑了起来。
穿白色运动背心的女孩,顿时气的脸色通红,就要上来踢他,被李默扭着身体躲了过去。
“你俩别闹了!时间不早了,路还很远,李默和杨兄弟赶紧去挑两把装备,我们要出发了。”
袁公瑾手里提着背包,腿上的匕首套里装着军匕。另一只手上提着一张复合弓和箭袋。
“马上马上。乐乐,你再踢我,咱们就没法出去玩了啊?”
那位女孩这才恨恨的瞪了李默一眼,不再追他。
“二哥,来,你看看,你想带件什么装备?”
杨元见大家都带着弓,也随便拿了张复合弓,提了一个箭袋。
其实他都没有摸过这玩意儿,完全不会使,就是装个样子。
李默同样提了张弓,但是其又拿了把匕首,塞进背包里。还问杨元:“二哥,你不带把么?”
杨元摇了摇头。
“好了,带好东西,咱们出发了。”
袁公瑾一把将背包甩上肩,提着弓箭率先下了楼。其他人也纷纷跟上。李默和杨元走在最后面。
楼下已经停了五辆越野车。
当先的居然是辆橘黄色的民用版东风猛士,而且明显经过改装,内饰非常亮眼。
后面是一辆已经停产的悍马,紧跟着是一辆大切诺基,最后面的是吉普指南者和路虎。
保安见他们下来,将车钥匙递给他们。
一共七个人。
袁公瑾和穿白色运动背心的女孩上了第一辆车,另外几个人上了悍马和路虎。
杨元本来准备跟着李默跳上他的大切,后面突然有人喊了声:“嗨,会不会开车?”
杨元刚将包放在后座上,闻言回头。
见是那个一头脏辫,有种另类风格美的女孩,长相颇为精致,原来的那身皮衣换成了越野装束,但是也遮掩不住姣好的身材。
就是人看起来比较冷,没有说过几句话。
“我?”
“对!那车会不会开?”
女孩说着手上晃着挂在手指上的车钥匙,用下巴示意了下最后一辆车。
“哇,二哥,有艳福啊!快去快去。”
李默见状,嘿嘿笑道。将他的背包扔下,嘭地关上车门。明显是给他机会。
“呃……”
杨元只能背上背包,接过女孩手上的车钥匙,开了指南者的后备箱,将背包和弓箭放了进去。
见女孩还背着背包,顺手帮忙将她的也放好。
“谢谢!”
“不客气!”
合上后备箱,杨元坐上驾驶位,没想到对方也跳上副驾驶,从驾驶台上拿起墨镜挂在脸上后,就静静等着他开车。
杨元没有多说什么,见前面的车已经离开,也发动汽车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