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之前许昂看到球队的报告,说老科和纳什的后场组合配合得并不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那时候他还在奇怪,等到他上了场才发现,也怪不得人老科,实在是现在并非以后。
这个时候的NBA崇尚对抗,球迷们也喜欢硬汉,认为锁男的才是强人,上男的才是真男人。
偏生纳什的身体偏瘦弱,于对抗方面有着绝对的软肋,他一个控球后卫被人施加对抗后就有丢球的风险,让人如何信任他?
更为关键的是纳什的防守实在糟糕,以老科的性子怎么可能看他顺眼,要知道老科在联盟乃是以防守起家的。在绝大多数时候,科比都选择自己带球而不是把球交给纳什。
这个问题等到双方做队友的时间足够久,互相之间有了了解,且纳什在球场证明了自己之后就能得到解决,要么就像许昂做的那样。
“把球给我,科比。”
明白了原因之后,许昂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纳什的最强项在于他的组织能力和总能到位的传球,在身体对抗中运球和控球的事并不是一定必须由他来做。
至于说防守上的问题,自己将小奥尼尔弄来快船队,不就是需要他的快速横移和强大的协防补防能力?
老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给许昂一个面子,把球传了出来。
这时候的老科还只是个萌新,并不是日后功成名就后的他,脾气没那么刚。
球是给了,老科并未远离,他对许昂的实力还有所怀疑,想着如果许昂在对抗中丢球自己好及时去补救。
却不想许昂拿球之后脚下一蹬,呼的一下就从防守球员身侧掠过,根本没给对方反应的时间。
好快的第一步!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仅仅只是一次突破,外行看来不过是速度够快,可这里的都是行家里手,非常清楚要做到如此快的第一步需要多么强大的天赋和身体素质。
不是任何人都能快到让别人来不及做出反应的,尤其还是对常人而言超人遍地的NBA联盟里的职业球员。
过了第一个防守球员之后,许昂如疾驰的狂风,呼啦一下刮过去,直取中路。
这时候主力队的其他球员想要反应已经来不及,他们为自己对许昂的轻视,对黄种人的偏见付出了代价。
眼看着许昂已经杀了进来,其他人没能反应过来,但有一个人例外。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巴克利。
他今天来快船队的原因就是金贝勒给他看了许昂体侧时表现出的绝强天赋和绝对实力,如今许昂上场了,巴克利又怎么可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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