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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转变与发展

此后黔军思播在此次平叛中功勋卓卓,元朝中央政府于“大德七年(1303),增诸将官秩,免思播粮税一年。

  更此后,在“南台御史陈天祥疏谏”强调以乌江能为云贵两省产生“内安根长,外固边陲”的帝王漕运作用时,元廷在启用思播黔军共同讨叛平息之后,决定恢复顺元路贵州区划。

  像是《贵州通志》中记载:“延祜五年(1318)二月,敕云南,四川归还顺元路宣抚司民地”,即恢复宋朝的黔南路贵州省区划。

  这样掏算起来,自元世祖忽必烈于公元1292 年将顺元路区划肢解入三行省之年起,到公元1318年恢复顺元路宣抚司民地时,贵州被分割了二十六年(1292~1318)。

  恢复后的顺元路行政区划的军事政治中心,又归回到顺元路宣慰司思南州城.因故,这才引来一百年后,明成祖朱棣于永乐十一年(1413)以五万明军剿灭思南宣慰司田宗鼎的事变。

  《元朝史》中就记载:“忽必烈即位时,置十路宣抚司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元廷在远离行省中心的地区,设立十路宣慰司,为地方一级行政机构,如《旧新-纪》这样史载:“至元十四年(1277)春,宋人大去其国,思南州长田景贤(二十—世),播州长杨邦宪相继送款,俱授宣抚司,以田氏为总管(省长)。”

  “至元十八年(1281)秋,改思南州宣抚司为宣慰司,兼管内安抚使.播州长杨邦宪亦升宣慰使。”

  由史可鉴,宋朝曾当职的贵州防御使,贵州团练使,贵州经略安抚使,贵州刺史等长官们皆任职的思南州城,到了元世祖忽必烈“于1277年以思南州长田景贤为宣抚司”或“于1281年改思南州宣抚司为宣慰司”的官衙,它都是宋元两朝的路省级“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当元政将亡之际,思南宣慰司田仁智(二十四世)于“至正二十五年(1365),太祖(朱元璋)起兵平伪汉,略地湖南,元思南宣慰使田仁智遣都事杨琛纳元所授宣慰使印来归,俾仍为思南道宣慰使(二品),授琛为宣抚使,以三品银印给之”。

  当朱元璋于公元1368年登上明太祖的龙椅后,明太祖朱元璋沿袭元朝的顺元路区划,利用宋代的贵州署名,于“洪武四年(1371),改顺元宣抚司为贵州宣抚司”。

  因此,明太祖建立的“贵州宣抚司”仍然是贵州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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