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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我忘了

几乎陷入癔症的孙克旺被许清朗用抹布重新堵住了嘴巴,随后,许清朗点了一根烟,走到了门口位置,周泽已经站在那里吞云吐雾着了。

  “难以想象,就因为这种事,居然自己把他妈给杀了。

  最开始出现的行尸,在村里绰号叫三儿,很乐于助人,那件事,居然他也帮忙了,帮了这个姓孙的,杀了他的妈妈。还真是村里大好人。”

  “有什么难以想象的。”周泽抖了抖烟灰,“这不很正常么,你以为只有豪门贵族才在意自己的名声?”

  “什么?”

  “古代皇室,为了遮掩自己的丑闻,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出来,杀人灭口这种事情只能算是小儿科了,但那不说情有可原,至少我们还能够理解。

  但实际上,越是这种小门小户,它也越是在意自己的门面,哪怕在外人看来它并没有什么门面。越是落后的地方就越是在意这种规矩。

  在国内,到现在为止还有不少地方女人不能上桌吃饭呢,尤其是在有客人来的时候,哪家女人服服帖帖懂事反而被认为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

  他妈怀孕了,对于孙克旺来说,不亚于他的‘皇家血统’受到了玷污,可能对于你这个局外人来说不算是什么,但站在他的角度上来讲,这可能会让他成为村子里的笑柄,影响到他在村子里的威严和体面。

  因为他这一辈子,只有村子这么个大小,他的天,也就只有这个村子头顶一般大。”

  “你能理解?”

  “不能理解,但我能习惯。别忘了莺莺是怎么死的,不就是跟一个穷酸书生约会去了么,被家里发现后就被浸猪笼了。

  还不是为了家风,为了面子,你说,这两件事上有什么本质区别么?”

  “先不说这个问题,我有一件事一直很奇怪。”

  “说。”

  “昨晚那个崔老头是怎么用弩箭把你给射中的,我记得,你身上有一套铠甲的吧?”

  周泽闻言,愣了一下,脸色变得有些奇怪。

  “怎么了?”许清朗追问道。

  “我得想想今晚该怎么把那头僵尸给抓住,还有那个尸胎,如果被那老太婆给吃了的话,问题会变得比之前更棘手。”

  “喂,别转移话题。”许清朗抓着不放。

  “你好烦。”

  “回答我的问题,身为堂堂鬼差,居然被一个普通人拿游乐场里的弩箭给放倒了,你丢不丢人?”

  “我怎么能想到他在丢了一把斧头过来后居然还能拿出一把弩?”

  “然后呢?”

  “然后…………”

  周泽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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