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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一章蓝色的小药丸(一更)

第一八一章蓝色的小药丸

  “我叫董千里,归德卫右千户董袭,那是我大哥……”

  全旭望着董千里身边的家丁,那些家丁纷纷拔出刀来。明朝虽然不禁兵刀,然而,能当街携带刀枪的,只有两种人,要么士绅扈从,要么就是军户。

  这些家丁倒不是像衙门里的公差,不过,反而倒也不慢。

  短短时间,周围十数名家丁,马上围了上来,五六名家丁挡在董千里身前,形成肉盾,其他人则向全旭和三娘等人包围而来。

  全旭自然不怕区区一个千户之弟,他已经是国子监的监生,哪怕是花钱的监生,那也是监生。

  地位可不是一个武官子弟可以轻易侮辱和得罪的。

  全旭缓缓上前。

  看到全旭身上的衣服,董千里马上软了下来。

  明代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奠定了人的三六九等,服饰的材料、颜色、样式等等都可以看出不同等级的人,士农工商各自有各自的服饰穿着,不得僭越,比如商人不许穿丝绸,比如庶民穿的是棉麻织就的衣物、褐色袍等,违者严惩不贷。

  明初有一位不该穿靴子的身份的人,穿了靴子,后被朱元璋下令砍掉了脚。

  虽然现在已经制度名存实亡,可是从衣服却可以看出对方的出身。

  全此时穿的是一件圆领的绸缎白衫,戴着方巾,脚上穿着玄色长靴,无论从哪一方面看,他都是一个读书人。

  穷秀才不可怕,可怕的是有钱人的读书人。

  董千里鞠躬憨笑道:“不知公子有何贵干?”

  事实上,富户有可能脑残,明明知道不可以得罪的人,还会往枪口上撞,这种事情在明朝,一般是不会出现的。

  因为,有没有实力,一眼就能看出来。

  全旭坐船而来,身边有美妾,又有护卫,关键是,他们护卫的衣服,面料也非常讲究,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不能得罪的人,还硬得罪,那就是跟家里惹祸招灾,逞一时意气,回去之后,可没有他的好果子吃。

  更何况,董千里在归德府还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他也不算是太过张扬,能捏死他的人实在太多了。

  “你应该感谢你有一个好哥!”

  全旭还真不怕一个正五品的千户官,偏偏这个董袭还是不堪一用的卫所兵中,瘸子里面的高个。

  因为李香君与侯方域的故事,这让全旭专门查看过归德府县志,以及资料。

  崇祯七年,高迎祥、张献忠、李自成等十三家叛军七十二营二十余万人在荥阳聚会,随后兵分四路,迎击明军。李自成率领麾下五万余人马,进攻归德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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