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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国有其孤

关乎奚孟府有一桩隐秘,几乎从来不会有人公开讨论。

  但此刻身在宝华宫里的,都是夏国最高层,自然都是知晓的……

  奚孟府当年出生的时候,脚有六趾,被他的亲生父母视为畸形怪物,直接扔进了河里。

  正好被一个船家救起。

  那船家是个鳏夫,一辈子独自在船上过活,也不计较什么闲言碎语,便收养了他。

  可惜好景不长,在他长到七岁的时候。

  有一天叫船上的客人看到了他的六趾,以为是妖怪血脉,要将他绑了去喂凶兽。

  船家来拦,竟被活活打死。

  他趁乱跳到河里逃走,然后跑去报了官。

  打死船家的人说自己是为除妖,庇护妖族的人死不足惜。

  那时候还叫奚三儿的孩子,把自己在堂上脱得赤条条的,问在场那些大人,自己哪里是妖?

  那个官儿倒是个明理的,判了那杀人者一个明正典刑。

  可怎么处理奚三儿,却是犯了难。

  船家已经没了。

  千辛万苦寻到他的生父,可对方坚决不承认自己生了这么个东西。

  那官儿没法子,便自己养了这孩子,算是收个家仆。

  但这日子也没有过多久。

  等到奚三儿九岁的时候……县衙失火,那官儿一家都被烧死。

  独独这个奚三儿当时在外采买,逃过一劫。

  有人说他是天煞灾星,所有与他亲近的人都不得好死。有人说那官儿一家就是他烧死的,他心中藏着恨呢,不想做家仆,想要做那个官员的儿子……

  有人抓了他问罪,但怎么也查不出罪证来,只好放掉。

  就这样他再一次没了家。

  而这一次再没有人敢收养他。

  这事情不知怎么的叫当时的夏襄帝知晓了,亲自批示下来,将这孩子送进国学院。

  说“国有其孤,国养之”。

  奚三儿读了书,给自己取名字叫奚孟府。他认为自己是有家的,他是那个家的长子,所以叫“孟”,但他又是没有家的,那个鳏夫一辈子都生活在船上,所以他又取了一个“府”字。希望有自己的家。

  后来有一回,夏襄帝驾临国学院,一时兴起要考考学子的学问。

  教习一共选出了六个学生,送到皇帝面前,其中并没有成绩最好的奚孟府。

  这当中的原因,奚孟府自是明白。

  国学院是一个读书人聚集的地方,但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能够明事理。

  “怪异”本身即是一种罪责。

  他也早已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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