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疆到南海。
以朱慈为首的大明政府,实行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激励政策,为汉人的扩张打下基础,以及提供坚实有力的的后盾。
在政策的保证在,扩张过程中,能够逼迫大明出动正规军的次数,屈指可数。
辽宁六年时候,北线的罗刹人已经感觉日子没法过了,而南线海洋方面。
广东海军提督郑成功顺利的占领了马六甲海峡,并设置海外行署。
总结这个时期的明朝崛起的原因,乃是有许多因素促成的。
其一,贩奴制度的完善和形成,在大明国内的奴隶价格维持在高位水平,形成的奴隶市场,以及对海外一些稀有资源的市场,刺激着国内的资本集团向海外部署力量。
其二,与贩奴制度相辅相成的奴籍制度,应用到了大明力量延伸的地区。
所谓的奴籍制度,是以汉人为主体核心,形成的民族阶级制度。
一等汉人,二等附庸,三等奴族。
附庸和汉人享受的权力和待遇等同,只是需要毫无保留的遵守大明的规章制度,和朝廷命令。
包括死也要舔大明的朝鲜人,包括南方大部分和汉人一条心的土家,苗家等等。
发生民事纠纷,或者人命官司,在法律的保证下不得有任何偏袒。
至于奴族,则是那些完全和大明敌对,总是搞事的种族,他们也是被贩卖作为奴隶的主体。
包括因叛国罪被贬为奴籍的汉人,以及曾经和大明对抗很长一段时间的蒙古人和女真人。
杀死奴隶,只需要负担民事赔偿即可,无需抵命
分出的三等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假如汉人叛国,是会被贬为奴籍的,假如附庸闹事,严重的也会被株连贬为奴籍。
奴籍若想升格,也不是不可能……三代以上任劳任怨的甘心为奴,后代可因此获益。
在这样的政策下,汉人所踏足的土地,所遇到的民族是臣服作为自由的附庸民族,还是负隅顽抗堕落为奴族。
那还真是需要他们自己琢磨的问题。
实际上,还有第四等民族。
无论如何也要被屠干净的民族。
那些都是被朝廷和朱慈认为当奴隶也不好用,并且可能在以后会成为巨大威胁的民族。
譬如……某个被称为地球之癌的群体,考虑到某些原因就不直说了。
既然要被屠灭,那么实际在官面上并不存在第四民族,在大明内部只有三等民族之说。
当然,光有这些政策还不够。
国内大学已经开始成型,并提供国家需要的人才。
军器局,科学院的努力下,民生,军事科技方面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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