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峥大吃一惊,脱口而出道:“身高?这能准确啊?我楼下邻居的儿子才上初中一年级就已经长得一米八大个子了,若以身高量刑,他足以负所有法律责任,可问题是,人家还未成年,还只是孩子啊,以身高量刑是不是太草率了!”
言峥吐槽完,彼岸花深深的看了言峥一眼,开口解释道:“秦朝之时,生存恶劣,生活艰辛,鲜有长寿之人,女子平均寿命不过35岁,男子仅有31岁!晁错《论贵粟疏》中有段话记载:……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署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
也就是说,农民五口之家的全部粮食收入大约值4500钱,扣除十一之税、口粮、祭祀、衣服之后,不仅没有盈余,还亏空450钱。即便按三十抽一算,还是亏150钱,免税也只能做到收支平衡。
这个算法还没有加入算赋和口赋。
算税主要是对不用服兵劳役的妇女;商人;手工业者征收的一种人头税。始于商鞅变法,作为军赋征收,秦时规定:凡年在15—56岁的不征之人都要交算赋,每人一年一算,一算120钱,目的是:为治库兵(兵器)车马。
口赋:
主要是向十四岁以下儿童征收的人头税。征收额每人20钱。起征年龄7岁,到汉武帝时提前到3岁起征。
在如此严苛的赋税之下,你觉得寻常百姓家的孩子,那一个能衣食无忧的活到成年!
为何不像后世一般以年龄作为刑事责任标准!盖因生活所迫啊!那半大孩子只要长到一米三左右便算作成年,十来岁的孩童随父母下地劳作者比比皆是!他们哪一个不是孩子,就算是孩童又如何!他们得为自己活着而努力,因为家里没有余粮缴纳他们的口粮,只有劳作才有收入啊!这皆是被繁重赋税所迫!
秦简《法律答问》记载:“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偿稼。”又:“甲盗牛,盗牛时高六尺,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何论?当完城旦。”确立以身高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参以秦简《仓律》:“隶臣、城旦高不盈六尺五寸,隶妾、舂不盈六尺二寸,皆为小。”即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秦时尺寸比现在小,六尺约合现今1.38米)为成年人。达到此身高者开始负刑事责任,否则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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