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小妞一直清楚周泽的性格,事实上,摸清楚最高老板的性格本就是属下的最基本工作。
说好听点,是叫闲适淡然,说不好听点的,就是懒和咸鱼;
因为他怕麻烦,懒得去搭理麻烦,所以还会刻意地在有苗头出现时去将其扼杀。
冷血?
似乎谈不上,
但就是这种淡漠,
有时候比冷血更可怕。
黑小妞跟在周泽的身后往蜡像馆走着,她不敢跟得太近,也不敢距离拉得太远,因为心神慌乱,她甚至还出现了同手同脚的滑稽动作。
慌乱,是因为在乎,她明白,死侍的结局,其实就取决老板走到蜡像馆时,所看见的态度了。
一个女人,若是一直喋喋不休地在你耳边劝说你上进,激励你向上爬,帮你分析工作和人际关系,你会觉得她很烦;
但如果不是真的在乎你,她闲的?
周老板不是很在意自己身后的黑小妞到底在想什么,
也不介意自己接下来的做法是否会导致黑小妞对自己离心离德,
正如聪明的黑小妞也没有愚蠢到事先把彼岸花这件事拿来当作要挟的筹码一样,
她没那么蠢,也没那么傻,不说的话,可能还有点用,说的话,可能真的就是嫌命长了。
彼岸花口服液的事儿,可以不说,但有些情,却不能不求。
“老板,我能感觉到,他其实……很尊重你,他真的不是以前的他,他现在,更像是有着两种记忆的人格,这是……我的感觉。”
周泽一边走一边听,一边还默默地点了根烟,
吐出一口烟圈,
周泽很平静地道: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对一个人,最大的冒犯是什么么?”
“啊?”
黑小妞愣了一下,但这个时候她不敢不回答,而且,她最怕的不是老板说话,而是老板一直阴沉着脸不说话。
“鞭尸?”
周泽轻轻地舒了一口气,
道:
“不是。”
“那是什么?请老板明示。”
“骨灰拌饭。”
“…………”黑小妞。
路,其实真的不长,网咖就在书屋的马路对面,而蜡像馆,其实就在书屋的后头,和书屋也就隔着一个小公园,走中间的小路也就几百米的距离。
周老板有时候感觉自己像是在玩儿地产大亨的游戏,
似乎若是自己不改这种老是喜欢往家里搬东西带人带动物的坏毛病,
可能以后通城这个最繁华的商业步行街,
没几年,
就会变成他周泽的产业……
黑小妞只觉得这条路,为什么这么短?
สนับสนุนนักเขียนและนักแปลคนโปรดของคุณใน web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