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宇又重新回到学校,自然不是为了上课。
县城里的中学,又是88年,管理可谓十分散漫加自由。周霜霜偷偷跟着他,只见他去篮球场一吆喝——
“来几个人!明哥要办事的!”
周霜霜心头冰凉的发现,篮球场几十人,有一半半都蠢蠢欲动。
这个明哥,不止是出名而已,分明已经跟这些半大少年接触过了!
可恶啊!
周霜霜只恨自己太理智,不然这就回头去把那个明哥的头摁在地上摩擦摩擦,不磨出头盖骨,她就不姓霜!
……
不姓周!
………………………
而这边,吴宇一提明哥,呼啦啦就围上来十几个人,还有些人虽然没上来,但吴宇知道,他们也都听话的很。
不然,大中午的,他们来篮球场做什么?肯定不是打篮球啊,都是聚在一起,蹭点仙气的。
他不由有些志得意满。
连带着的,对于老朋友李明龙的死,也觉得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吴宇看到身周几个人高马大的高年级学生,不期然又想起了李明龙腐烂发臭的尸体。
呕——
他喉咙口咕嘟了两下,又清了清嗓子,这才勉强压住涌上喉咙口的呕意。
他伸手点了几个人:“你们几个有力气些,跟我走。”
周霜霜的眼神从他们身上一一扫过,这些人,个个面色蜡黄,身材干瘦,对吴宇言听计从——
她终于深刻的感受到了,丁明敏的绝望。
——在这一潭污浊的泥沼中,不是所有人都有独善其身的能力,可以安心做一只干净的莲藕。
而四周不断下陷的污秽,不早早脱离,他们迟早会习惯,会心动,会不可自拔。
会万劫不复。
丁明敏是聪明的,聪明又果断,她唯一缺乏的,就是相应的,尽早逃离的勇气。
这个时间,内地基本环境还是很好的,他们离开这里,哪怕讨饭,哪怕吃尽苦头,都比沉沦毒品要好的多。
不过,现在说这些也没什么意义了。
周霜霜远远缀在几个人身后,看着他们,进了一个小区。
小区看起来很是高档,她暗自琢磨着:李明龙住这里?证明家境不差啊!那为什么,还会甘心去贩毒?就算是被毒瘾支配,清醒的时候,也该有些理智吧。
但很快,她就知道了。
…………………
“李明龙住这里?”
跟在吴宇身后的大个子问道。
“最近才搬过来的。他不是卖货给一个富二代吗,对方劲儿上来了,却给不出更多的钱了,索性就把房子给他了。”
“那我们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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