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海面上波涛起伏,海船船舱里鼾声此起彼伏,躺在吊网上的王七郎睁开眼,看着透过舱门洒入船舱的月光,想起了很多事情,想起他第一次杀人时的情形。
那年,他才十二岁,家里穷得实在过不下去,便跟着叔叔在海上讨生活。
海上行船很颠簸,能让人把胆汁都吐出来,阳光又猛,一不留神就会晒脱一层皮,更别说在海上波光粼粼,能把人眼睛晃花,王七郎熬了许久才熬出来。
和他叔叔一样,皮肤黝黑,水性好,会看风信,会驾船。
即便如此,依旧是个渔民,辛辛苦苦出海一趟,冒着生命危险打回来的鱼、捞回来的海产,被渔霸、大户们层层盘剥后所剩无几,日子没见好到哪里。
直到一次,出海时在海上捞到了一种灰白色、清香四溢的蜡状漂流物,这就是贵比黄金的龙涎香,大家都以为时来运转,未曾料只是噩梦的开始。
为了独占宝贝,船上的人开始自相残杀,那晚的月光很白,洒在甲板上亮堂堂的,映亮了鲜血,也映亮了王七郎手中的匕首。
他在这场厮杀中存活下来,也是唯一活下来的人,叔叔被人用斧头劈掉半边脑袋,脑花子洒了一大滩,那惨状让他吐得胆汁都出来了。
第一次杀人,第一次被满手鲜血吓得魂不附体,那一晚月色下的甲板,到处都是死人,让王七郎终身难忘。
而更难忘的是人肉的味道,王七郎一人无法操纵那么大一艘船,于是在海上漂了一段时间,干粮吃尽,就开始吃死者的肉。
人肉的味道,真的很特别,而吃了人肉的王七郎,侥幸回到陆地后,脱胎换骨,变成了海寇。
打渔,累死累活还不如大户家养的一条狗,打劫,才是发家致富的捷径,王七郎折腾了十余年,没有淹死在海上,没有被人砍死,终于混出点名堂。
弄了一条船,带着二十几个手下,成了船主,平日里扮作渔船在沿海晃荡,见着落单的船只就贴上去打劫,杀人越货,然后一把火烧了船,毁尸灭迹。
如果遇见船队,就继续扮回老实巴交的渔船。
这样的海寇生活很刺激,王七郎如鱼得水,攒下一笔钱财,还玩过很多女人,这样的日子过惯了,他已经回不到从前。
正如鲨鱼不可能变成小黄鱼那样,只有吃肉而不是吃虾米,才能活下去。
现在,王七郎就如同闻见血腥味的鲨鱼一样,被一个肥硕的猎物吸引过来,那猎物,不是物产贫瘠的耽罗国,而是市舶司的船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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