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已解禁,嘿嘿!)
咔嚓!
咔嚓,咔嚓……
闪光灯在卧室里不断的亮起,一闪而逝,将这个美好的画面记录下来。
雷恩一口气拍了十几张照片,这才坐回去,笑道:“拍好了,不过冲洗照片要两三个小时,你中午就能看到了。”
维欧拉这时终于反应过来,脸上浮现一片绯红,又是羞恼又是生气:“你竟然给我拍这种照片。”
“呃……这是艺术!”
雷恩摆弄着相机,眼里看不到任何的邪念。
“艺术?”半精灵作为长发女士的信徒,凡是长发女士的神职相关的事物,她都极为认真,“拍照也算是艺术吗?”
“当然算。”雷恩一本正经的解释道:“这不是简单的拍照,我把它叫作摄影。摄影的艺术,就是记录美好瞬间,它能够反映人生百态和自然现象,表达摄影艺术家的思想感情,承载审美风格,制作成有艺术感染力的照片。”
“摄影就像绘画、音乐,它是一种全新的艺术。”
维欧拉的双眸逐渐亮起来,神色陷入了沉思,喃喃自语道:“摄影艺术……表达感情,记录人生……”
她身为长发女士的神选者,拥有很高的艺术天分,很快就理解了摄影的概念,确信这的确是一种艺术!
如果摄影艺术能流行起来,肯定对长发女士的信仰传播极大有利。
雷恩暗笑两声。
摄影确实是一种艺术,而且相当高大上,他自己其实不太懂,差不多是门外汉,但是这不影响他制造照相机。
艾伦厄斯已经有照相机了,不过用的是“湿版摄影法”,技术相对比较落后,拍照时需要保持一个姿势好几分钟不动,拍出来的照片也不够清晰,移动也很麻烦。
尽管如此,照相馆在帝国已经流行了很多年。
雷恩去年在隆杉德街上就见到了马车式的移动照片帐篷,当时他就想到,制造便携式的照相机,一定能取代“湿版摄影法”,赚到无数的金盾。
只是后来认识了维欧拉,这才改变主意换成留声机。
以他现在的能力,制造照相机并不难,关键点在于胶卷底片,也就是感光材料,要找到溴化银取代湿版摄影法使用的火棉胶。
从几百种炼金材料里,雷恩合成出了溴化银,然后顺利的“发明”出胶卷和相机,前后只用了半个多月。
雷恩将它命名为柯达照相机。
相对于那种笨重的箱式照相机,柯达照相机优势太大了,轻便小巧,任何人都能使用,无需学习技巧,只要按下快门即可。
他从戒指里拿出一叠照片,是以前随手拍下,然后冲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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