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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拜爵为公士

却听喜说道:“士伍黑夫擒获秦国杀人盗贼潘,以及楚国盗贼一名,当赏金9两。季婴擒获楚国盗贼一名,当赏金2两。”

  季婴一听发现不对,急忙询问:“上吏,不是每生擒一人,便可得14金么?”

  “不然。”喜摇头道:“律令言,捕群盗一人,赏金14两,是没错。但潘等人数不足五人,不构成群盗罪,此事之前已说过。律令又规定,擒获本国杀人盗贼一人,赏7金。至于外国盗贼,不论死活,只赏2金……”

  “原来是这样!”黑夫恍然大悟,看来秦律不但在惩罚上很精细,在赏赐上也锱铢必较啊,果然,赏钱不是那么好拿的,而且这意思不就是:外国人不值钱么。

  只是这样一来,他们得到的赏赐就无形中少了很多啊,黑夫不仅有些肉疼,这些盗贼好死不死,为何偏偏是四个人?

  他不知道的是,群盗罪只算秦人,即便是10个楚人和4个秦人一起为盗,也构不成群盗罪……

  这时候,喜又问:“汝等可还有疑虑?”

  “我有!”

  还不等黑夫、季婴应答,堂下便响起一声猛喝,原本已经认罪的虬髯盗贼潘从地上挣扎起来,扛着他的枷锁抗议道:“说好我值14金的,如今怎么减半了!”

  这就让人哭笑不得了,黑夫有些无奈地看着潘,喜则见惯了这类犯人,一挥手,狱吏就将大呼小叫的潘押了下去,等待他的,是回乡示众、残酷处死。

  一直被拖出去了很远,潘的声音还回荡在县狱里:“黑夫,你说好让我看看那些金子!说好的14金!我不服,不服!”

  黑夫愕然,人之将死,最后惦记着的,竟然是这件事,真不知是该哀呢,还是叹呢……

  可惜啊,直到死,潘都没能摸到金子!

  喜的一声咳嗽,让黑夫回过神来。

  “汝等的赏金,待我奏明县令、县丞后,今日便可领取,不过……”

  喜看向黑夫,若有所思。

  律令里说过,但凡审讯案件,必须先听完口供并加以记录,尽量让受讯者自动陈述,虽明知有谎言,也不要马上诘问,先将疑点记录下来。待到双方都没有话说,法官再按照疑点逐一诘问。

  这么多年来,喜都是按照这“听言--诘问--解辞”的程序审案的。

  但今日却不太一样,他虽然知道湖阳亭长、商贾潘的供词有很大问题,却没有点破,打算到最后再一股脑拆穿。谁料,黑夫居然用灵活的诘问,让那些人自己露出了破绽,也就不必他费事了……

  倘若黑夫是个在学室中修习过法律的弟子,或从事审讯工作多年的官吏,喜还不感到惊奇,但黑夫只是一个识点字的士伍,家里也没有为官者,这就让人感到诧异了。

  “此子是个可造之材啊,若他是官吏子弟出身,我都想让他入学室学律了。”

  于是,喜便语重心长地说道:“黑夫,本官见你你武艺不俗,会写会读,诘问时也言辞得当,却仅仅是个士伍,可惜了。”

  “多谢上吏谬赞!”黑夫听出了喜对他的欣赏,忙道:“小人也希望为国出力,只是苦于没有爵位。”

  喜笑道:“爵位并不难得,眼下便是个机会。”

  黑夫一愣:“是何机会?”

  “你不知道?”喜奇怪地看着他,解释道:“生擒杀人盗贼一名,等同斩首一级!可赏金7两,或拜爵一级。”

  “是这样?”黑夫看向季婴,那日是季婴告诉他,捕盗可得多少赏金的,却没提拜爵之事。

  “我也是听乡中小吏提及,但只记住了赏金。”季婴挠了挠头,其实这也说得通,虽然秦国倡导官吏向民众科普法律,可再怎么科普,民间的小老百姓依然一知半解。

  喜指点他道:“你若肯放弃那7两黄金,便能将爵位升为公士,你可愿意?”

  此言一出,本来还对少了大半赏赐有些失望的黑夫,顿时大喜过望。

  他万万没想到,梦寐以求的爵位,此刻竟是唾手可得!

  这笔帐不难算,钱虽然立刻就能拿到手,但一年半载就会花完。爵位却是铁饭碗,虽然短时间内没有太大收益,可光是官府给的田地,种出的粮食日积月累下来,可不止七金了--虽然和后世一样,那些土地所有权仍是国家的,本人不得买卖,且每年都要交很重的税。

  略一思索,黑夫便立刻作揖道:“多谢上吏提点,黑夫愿得爵位!”

  ……

  从县狱正堂中走出时,季婴嘴都快笑歪了。

  虽然因为他对律法理解有误,导致想象中14金的赏赐到最后只有2金,但换成一千多枚半两钱,揣在囊中,依然是沉甸甸的,那些钱用线串成串,在他走动时叮当作响,听上去无比悦耳……

  “这么多钱,换成粮食,够我吃大半年了。”

  他不由得感激地看向走在前面的黑夫,一走出厅堂,更是猛地朝黑夫下拜!

  “季婴,你这是作甚?”

  黑夫同样是褡裢里多了一千多钱的赏赐,他连忙去扶季婴,季婴却不起,而是动容地说道:“我季婴知道自己的本事,多亏黑夫兄弟提携,我才能沾光,与你一同捕盗立功,获得这些赏钱。”

  “再则,方才在堂上,若非黑夫兄弟拆穿了那狗亭长和奸商的伪证,我恐怕已被剃光头发,沦为城旦刑徒……”

  一想到自己挨得板子、喜的冷酷无情、涉案人员遭到的重判,季婴就不寒而栗,后怕不已。

  “如此想来,黑夫兄弟,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啊!”

  说着,他便朝黑夫重重顿首!

  黑夫心中暗叹,这季婴虽然多嘴好言,可其实心眼并不多。当时之所以分功与他,还是考虑到一个人无法押送三名盗贼。这之后发生的事,更证明黑夫的抉择是正确的,倘若当时没有给季婴分功,难说他也会被湖阳亭长威逼利诱,在讯狱时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证词……

  人性是恶的,自私的,这是商鞅创立秦国法度的根本立足点,也是事实。黑夫再世为人,又活在律令细致、严苛的秦国,每一步都要走得小心,哪能不多留个心眼?

  不过现在,季婴是彻底视他为恩人了,也是一桩好事。

  黑夫好不容易才将季婴拽起来,拍了拍他身上的灰土,笑道:“自家兄弟,何必客气,之后一个月,你我还要在县城服更卒之役,要相互扶持呢。”

  “没错……”

  季婴这才想起什么,看着黑夫头顶笑道:“我还没有恭喜你,拜爵为公士,这可是好事啊!自此之后,你便是有爵者了!”

  黑夫也乐了起来,摸了摸自己头上,那块裹在发髻外,代表黔首士伍身份的黑布已经被取下,换成了褐色的包巾。

  就在刚才,黑夫又见识到了秦国官府办事的雷厉风行。他前脚才说自己有意成为公士,后脚,喜便让人将今日审判结果、赏赐情况送往县寺,交给县令、县尉过目。

  原来,公士、上造,是由籍贯所在地的县政府论爵的;再往上的爵位,就要上报郡;大夫以上者,则要上报到咸阳。

  论爵的工作,必须在三日内完成,不然,负责此事的县尉就要被撤去职务。

  因为前两天,官府才发文书确定过黑夫的身份,手续齐全,于是,仅仅花了一个时辰,县尉的批复就下来了:

  “士伍黑夫擒获杀人盗贼一名,等同斩首一级,可赏爵一级,拜爵为公士!”

PS:

  “它邦人为盗,非吏所兴,毋什伍长将长者捕之,购金二两。”参照“尸等捕盗求购案”。

  捕人相移以授爵者,耐。--《法律杂抄》捕盗律

  能产捕群盗一人若斩二人,(拜)爵一级--《二年律令》这是汉代的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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