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跟着村民们下了山,进了村,正看到荷鲁斯坐在村子里面旅馆一楼的大厅里面,一边吐沫横飞地吹嘘怎么消灭那群山贼,一边大口大口往嘴里灌酒。
荷鲁斯这个人很有江湖风,他喜欢喝酒,但并不需要好酒。相比酒,他真正需要的是一群听他讲故事的酒友,如果这群人再配合一点,经常惊讶、惊叹、惊呼,那就完美了。
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所以荷鲁斯很开心,非常开心,笑得龇牙咧嘴。
熊猫也微笑,却没有走过去凑热闹,甚至没有进旅馆,而是牵着青龙来到了村子门口,搬了块大石头当凳子,坐在一棵树下等待。
中午时分,军队终于姗姗来迟。
他们原本担心会看到被山贼肆虐之后村子的惨状,结果却看到村子里面一片祥和,还看到熊猫倚着一棵大树已经睡着了,旁边的青龙正在无聊地嚼着青草,打着瞌睡。
无论是人是马,都没有受伤的样子,只是显得很疲倦而已。
早已料到会这样的詹姆微微一笑,转头看向那个骑士。
那骑士不由得脸红,尴尬地笑了。
“正如你所说,这位潘达先生的确神勇无比!”他由衷地赞叹,“我们色雷斯又多了这样一位猛士,真是可喜可贺!”
一番吹捧之后,詹姆过去叫醒了熊猫。跋涉了一夜的士兵们到旅馆休息,大家各行其是。
至于荷鲁斯,他早就已经吃饱喝足也说够了,原本打算跟熊猫一起行动的他,却又改变了主意,在军队到来之前就扛着那把两个壮汉才能抬起来的大斧头走了。
“今天的事情很有趣,以后再有这样有趣的事情,记得叫我。”临走的时候,他如此留言。
这种随兴而来兴尽而归的风格,也一样充满了江湖风。
既然没急事,领主的军队就不急着赶路了,打算休息一天,明天再出发回去。但熊猫和詹姆却不能这样,他们不能让使团等太久。于是走了一夜,疲惫不堪的詹姆被熊猫放在了青龙的背上,犹如一袋大米似的,运回了驿站。
对此,詹姆在事后表示了抗议,他觉得自己应该有更加英明神武的形象,而不是犹如一袋米。
当时熊猫只指了指青龙,表示有事可以请他自己去跟青龙讨论,詹姆试着凑过去说了两句,被青龙用藐视的眼光看着,于是他说着说着就放弃了。
熊猫的这匹马很有性格,关键是它有足以支撑这性格的能力。
一对一的话,詹姆还真没把握能够打得赢它……
实力决定了彼此交往时的地位,既然打不过青龙,詹姆当然就只能把吃瘪的事情放在脑后,权当这事没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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