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阿四滚蛋之后,我狼吞虎咽的吃完了桌头的这一碗粥。
不知是我饥饿的原因,还是这碗粥做的的确质量过硬。总之,这碗咸粥喝在嘴中,竟然有一种我曾经无所触觉到过的柔滑与细腻。
品的出来,这一碗粥食制作的恰到火候,里边的米煮的发糯发粘,配合着蛋花与瘦肉,有一种脆烂的嚼劲。
作为一个北方人,我对于这种咸味的粥食其实有一种天然的抵制,但这一碗粥趁着我的饥饿,打破了我心中的防线。
美味入口,回味留香,要是平时我不饿时,肯定会细细品尝,仔细看一看这到底是用什么米羹肉食调配出来的美味。
不过现在,作为一个饿的眼前发黑的人,我并不想研究这些食材里的学问,除了吃……我也什么都不想干。
粥食是好东西,有营养,够传统,吸收快,所以我吃下去之后,从胸到肚热烘烘的,只感觉有一条火龙在不住的回护着我的丹田,先前的饥饿一扫而光,头脑中只剩下满满的回味。
待我饥饿的感觉彻底消退之后,我这才站立起身体,重新抬眼看着我的店面。
此时此刻,大堂里的生意已经进行到了早饭点的末期,入口处早以没了什么来人,在座的也只剩下两桌守残羹的食客。
场面上,张阿四和赵海鹏倒是都在,他们俩一个人在收拾残桌,另一位则忙着给客人找钱,全都忙的不可开交。
这个场面,看的我老心酸了。
让赵海鹏这样的大厨帮忙前台,让我弟弟一个兼任水台,卫生,打荷等三个职位,每天忙活的不可开交,而我却给不了大家更多的回报。
这……不是我这个当老板的失职么?看着这一切,我不该感觉到自惭形愧么?
在我看来,一个饭店,应该就是给兄弟们挣的,往小了说是为了老婆孩子热炕头,往大了说是为了挣钱养家伸抱负。
而现在,别说抱负了,我们开饭店,却全部都是包袱。大家为了我的死活,每天无不进行着高强度的作业,这真的很令我……无地自容。
故而,看着大家殷勤的侧影,我暗下决心,赶紧扩充店面,招人入工,然后三年挣下三百万来,先打发完吴妖老,再用这笔钱帮赵海鹏治好手伤,顺便给他一个家,给老四找个靠谱的媳妇,最后再给水荷一个她想要的归宿。
如果三年之后,这些东西我都实现不了,我想我也没办法面对今日大家的付出了。
抖擞起精神,我走到赵海鹏面前,接过他手中的账本和零钱,微微一笑,带着恭敬道:“赵哥,您去后厨歇着吧!这些事情,放着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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