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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一爪

“汴梁城中最大的两个夜市,一是朱雀门外那一段,比州桥这边的夜市大不少,而且人流稠密……”

  “可朱雀门那边的夜市昨夜人流稀落,甚至连不少商户都跑来了州桥这边。”

  “小人这就回去打探消息,若是有人要对您不利,州桥夜市的商户都不会坐视!”

  蒸鸡的小贩大抵昨夜一直在经营,此刻眼中全是血丝。

  见他起身要走,沈安不由分说的递过去一碗粥。

  “早上喝一碗粥,对肠胃好处多,然后回家好生睡一觉吧。”

  沈安送走了他,见边上那两口子都出来了,就回身喊道:“果果,该溜达了。”

  “好!”

  果果先出来,随后就是花花。

  小小的人儿在前面踱步,花花跟在后面,画面很是和谐。

  沈安站在边上含笑看着。

  “哥!”

  果果只是溜达了几圈,就装作累了的模样,跌跌撞撞的跑过来。

  沈安笑着蹲下去,然后果果就扑进了他的怀里。

  “哥,累。”

  “好,中午咱们给果果做好吃的。”

  他们兄妹之间的这种把戏已经耍过很多次了,每天都会上演。

  那边的男女也在散步,只是院子不大,他们自矜不愿意过来,所以走不了几步就得转向,很是劳累。

  “小郎君天资聪颖,为夫这边能得而教之,不说以后的前程,这心中只觉得畅快非常。”

  “官人,那是贵人家的小郎君,能看重您,这就说明您的学识高超啊!”

  “哪里哪里,为夫只是恰逢其会罢了。”

  一对互相吹捧的男女出去吃早饭,沈安只是笑了笑。

  今天的太阳很好,他搬了小桌子出来,让果果描红。

  果果很认真,直至出现了一只小蝴蝶。

  白色的蝶儿从小桌子的前方飞过,在墙角的几株花树上翩翩飞舞。地上的嫩草点点,清晨的露水还留在上面,晶莹剔透。

  花花屁颠屁颠的跑到了墙边,然后伸出爪子去拍小蝴蝶。

  果果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就觉得心中欢喜。

  “哥,玩。”

  让四岁的女娃描红,这有些残忍,连毛笔都是特制的,否则果果抓不住。

  所以见到果果的大眼睛中全是欢喜,沈安就摸摸她的头顶道:“好。”

  于是沈安就背上背包,把花花放在里面,然后牵着果果出了院子。

  汴梁城的春天很美,街道两旁全是人家店铺,那些大姑娘小媳妇都耐不住性子,不是隔一会儿出来一趟,就是站在门里往外看。

  枝头上生出了绿色芽孢,微风送来一股植物的味道,很清新。

  花花趴在沈安的肩头上,目不转睛的看着。

  果果搂着沈安的脖颈,指着边上的店铺说道:“哥,好吃的。”

  沈安一看是卖炸鹌鹑的,就认真的道:“果果,这些少吃,不然哥可就抱不动你了。”

  果果不乐的道:“哥,要吃。”

  小孩子总是喜欢吃,并且不知道自己的界限在哪里。

  “汪汪汪!”

  花花在叫唤,然后有人在身后说话。

  “沈郎君,小娘子想吃又有何妨,若是愿意,樊楼里随意吃。”

  沈安缓缓回身,见身后一个三十余岁的男子正在笑眯眯的站着,他的身后还有两个大汉,看着流里流气的,可见不是好鸟。

  “见过沈郎君。”

  男子朗声拱手,很是洒脱。

  “啥事?”

  沈安有些不耐烦的问道。

  樊楼是汴梁城中的顶级消费场所,大抵也就是后世那等顶尖会所的存在。

  吃喝玩乐一条龙。

  这货竟然说樊楼里面随便消费,可见是炒菜的事儿被引爆了。

  “好个让人怜爱的小娘子。”

  男子先夸赞了果果,然后才说道:“樊楼的多家商户都想和沈郎君亲近一二,若是愿意,随时扫榻以待。”

  这话听着很隆重,可在沈安的耳中全是威胁。

  樊楼的餐饮业都在盯着你呢!

  兄弟,放聪明些,不然小心……

  沈安摇摇头道:“大宋是讲规矩的地方,我不乐意,你们想怎地?要不大家到开封府里去说话。”

  男子笑的很矜持,“开封府……恕我直言,樊楼那些商户的背景……包拯也不敢啊!”

  “呵呵!”

  沈安把果果放下来,然后牵着她说道:“你若是有本事把包拯叫来为你们说话,我马上把炒菜的方子全部奉上。”

  男子依旧是笑吟吟的,“沈郎君,莫要冲动,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嘛!”

  沈安愕然问道:“你……这话哪来的?”

  男子渐渐冷漠,“我只是来问问,后面会有人找你说话。”

  “请便。”

  沈安看着一点儿都不担忧,男子不禁冷笑道:“别装模作样的,有你后悔的一天。”

  他微微低头,然后走近一步,双眼微微往上一翻……

  沈安只觉得肩头上的花花挣扎了一下。

  而男子却觉得眼前一花。

  一只小爪子破空而至,一爪就抓向了男子的脸。

  “啊!”

  男子捂着自己的脸惨叫起来,随即手的下方流出了鲜血。

  “呜呜!”

  沈安肩头的花花在咆哮着,那种从喉咙里发出的声音,虽然稚嫩,可却能看出这条小狗未来的模样。

  凶悍!

  男子捂着脸转身就跑,边跑边喊道:“沈安你等着……”

  等你妹!

  沈安牵着果果进了一家酒肆。

  “只许吃一只。”

  这是用酸菜煮出来的鹌鹑,被夹着出锅后看着四肢张开,分外的可怜。

  沈安不知道汴梁人怎么那么喜欢吃鹌鹑,但是看在果果也喜欢的份上,就对老板说道:“你这鹌鹑可以自己养,鹌鹑蛋好吃……”

  老板微微后仰着脑袋,讥讽之色闪过,大抵是看在可爱的果果的份上,这才忍住了。

  “很多,养鹌鹑的很多,各处要吃,还要斗鹌……”

  老板看向沈安的眼神分明就是在说‘你真是个土包子’

  还斗鹌鹑?

  沈安只知道斗鸡斗狗斗牛,这斗鹌鹑……

  他带着果果逛了许久,午饭的时候就去了开封府,找到了包拯。

  包拯并未出去吃饭,他的饭菜竟然是家里人送来的,但是很简单,只是菜粥一大碗,还有咸菜一条。

  “一起吃。”

  包拯不由分说的叫人找来了碗筷,还叫人去外面买肉粥。

  “大家都不吃午饭,老夫这算是特殊了,只是孩子最好还是要吃,肉粥最好。”

  于是三人就在一起吃了午饭。

  饭后没茶水,就是一杯温水。

  “说吧。”

  包拯随口说道,看向果果的眼神有些慈祥。

  他的儿子已经去了,长孙也去了,劝皇帝收养个宗室子时都说自己绝后了,所以没什么机心。

  可沈安却恍惚记得老包家有后人的啊!

  他抛开这个想法,开门见山的说道:“包公,炒菜出世,各方觊觎……”

  包拯不禁笑了起来,等看到果果在沈安的怀里打瞌睡,就放低了声音说道:“考试虽然麻烦,不过以你的聪慧,想来不是问题……”

  他以为沈安是来低头的。

  沈安干笑道:“我这里还有个一箭双雕的好事,顺带你还我个人情吧……”

  包拯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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