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刚刚出薛府,侧耳听到里面的动乱时,我就知道一切都暴露了。
天色向昏黑,夕阳镀了一层光辉,天边的太阳落了……
趁着还没人发现我,我躲进了曾经被洛宁久踢得下不来床的巷子里,我在想,这可能是最后一次来这个地方。
在这个巷子里,有最初洛宁久带给我的恐惧,他的那一脚着实有些重,我不过是从小吃好喝好,保留一身好皮囊的卧底。
怎么也不可能受的了那一脚,当他对我说他要杀了我的时候,我真的就觉得黑白无常就拿着铁链站在了我的面前,以便随时取命。
我挺羡慕,也嫉妒洛宁久的。
生得好看,武力又这般好,最让我想不到的是原来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幸福的人。
才貌双全,性格开朗,还有家人,朋友,就连朝廷里的许多贵人都护着他。
可就是没想过就是这么一个人,看上去温文尔雅的人会说出要杀了我的话。
到最后,我才知道,温柔的人始终温柔,或许有时候只是被寒冰冻了柔嫩的花蕊,等到了春风十里,仍旧软得如四月芳菲。
洛宁久怎么可能会杀了自己。
不过就是一句玩笑话罢了,自己也未曾想过要当真了。
不得不承认,洛宁久很好看。
他的好看不像自己女子般娇弱的美,而是君子如玉般的美。
真的要用一个东西来形容他的话,那只有玉了,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他真的很配这句话。
不过,白清从巷口扇着扇子出来解救他时,我只觉得白清是一棵挺拔的翠竹,随风摇曳,说不出的君子之风。
尽管我知道白清救自己,只是为了和洛宁久作对。
在我躺在床上直哼哼的时候,他也从未嫌过我烦。我明白,他是为了利用我。
可是,我有什么好利用的。
我只是又被上头委派了任务,让我无限地讨好白清,让白清信任自己。
所以我每日认真地给白清端来茶水,站在身旁替他磨墨。
不得不说,大户人家就算是墨,自己这种人也是不曾拥有过的。
墨水就算是研磨,也只觉得细腻柔软。
墨汁在白公子的笔下落下一生繁华,写进灯火阑珊。
白公子无论是作画还是书法,都是上佳的,在我眼里,是无人能比的。
在以前,我见过最好看的字就是教习老师的簪花小字,但是过于小气,自己是瞧不上的。
所以每当练字的时候,因着不喜欢,所以吃了许多次打。
后来上头的人差点把我扔进森林里喂老虎,我这才含着泪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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