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子见到单鹰的时候差点认不出来,平日里脑袋永远朝天的小鹰,如今嘴里叼着一把杀猪刀,两只手正在从用木盆接猪血,看到血流的差不多了,从旁边抓了一把盐,用筷子快速的搅拌起来。
“掌柜的,小鹰现在是屠夫?”狗子不敢相信的问那个掌柜,都是从云家出来的,早就很熟悉了。
“小鹰自己要干这个,老汉我也拦不住,这样也好,小鹰在云家庄子的时候就是杀猪的,现在重操旧业,也没有什么不妥。看到他杀猪,我总是想起庄子上的事情,那时候总是打发大小子去小鹰那里割上两斤,全是四指厚的肥膘子肉,煮熟了加热馒头里,做梦都流口水啊,如今不行了,山珍海味吃到嘴里也就那么回事。“
单鹰处理起肥猪来 ,整个过程如同行云流水,掌柜的就抱着胳膊站在院子里看,小伙计也给狗子拿来了热茶和饼子,让他先垫垫饥。
等那头猪成了白晃晃的两片之后,单鹰在热水里洗洗手对掌柜的说:“方叔,你在苍岩城里还能再待十天,十天之后你们就要全部撤离,高丽你们估计是没法子走了,那就和大军汇合,办完事情之后一起回去,估计你以后是没机会再到高丽来了。”
掌柜的笑着说:“我们早走,说不定会引起人家的怀疑,高惠真不是窝囊废,看到事情不妙,会提前做准备的,这回家主亲自领兵,小鹰,你就当你方叔也是军卒,云家庄子厚养老汉多年,把命卖给侯爷也是该的。”
狗子嘿嘿一笑,拎着茶壶就进了屋子,这些天在荒野里走了几百里路,实在是有些疲乏,准备吃饱了就睡一觉,补充一下体力。
一觉睡到三更天的时候猛然间睁开了眼睛,看见单鹰像一只猫一样的钻进了自己的屋子,一套黑色的衣服抛了过来。
这就是所谓的夜行衣,三两下穿好,把自己随身的物品挂好,就随着单鹰窜了出去,路过掌柜房间的时候,在窗棂上轻轻敲了一下,就听见里面传来一声咳嗽,两人相视一笑,盘着墙头就没入了黑暗……
云烨还以为无舌会有什么了不得的本事可以盗人元阳,枯人骨髓,原来不就是通过银针伤害一个人的肾么,让他无休止的尿血,生生的把一个健壮的人弄成废人,最后的结果就是此人的肾脏再也不起作用,变成尿毒症患者,最后全身水肿而死。
这不需要通过银针,拳头也没问题,没有谁的肾脏可以坚强到不怕拳打脚踢的地步,弄清楚了原理,云烨的兴趣就大大的减少。
只不过才三天的时间,盖苏文就能勉强站起来,他好像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囚犯,隔着囚车和云烨兴致勃勃的讨论起太史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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