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方舟不是想当圣父了,也不是把曲茵茵当成了亲生女儿,他只是想为他的亲生女儿赎罪。
弄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他就明白了,曲茵茵是被他女儿给坑了。
虽然曲茵茵是谢文楠养大的,他偶尔休假回那个家,也会和曲茵茵生活在同一个屋檐底下,可他对曲茵茵并没多少感情。
可是,他可怜曲茵茵肚子里的孩子。
那个孩子还没出生,母亲就进了拘留所。
如果曲茵茵被判刑,那个孩子还没生下来,就有了一个罪犯母亲,那个孩子多可怜?
这是他女儿做的孽,他不能不管。
于是,他帮曲茵茵找了律师。
律师看过曲茵茵的精神状态之后,建议帮曲茵茵做精神鉴定。
只要精神鉴定证明曲茵茵的精神出现了问题,情绪不稳定,再加上她是个孕妇,就有可能不用入狱服刑。
法律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
医生说,这两者相加,他有很大把握帮曲茵茵申请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让曲茵茵先免于牢狱之苦,再然后,视曲茵茵精神鉴定情形,再决定是否为曲茵茵做无罪辩护。
如果无罪辩护可以成功,曲茵茵就可以不用被判刑。
曲茵茵肚子里的孩子,也就不用一出生就有一个罪犯母亲。
他请了长假,先找了两个律师,把曲茵茵的事情全权委托给他们。
然后,他又约了凌越见面。
他已经很久没见过凌越了。
哪怕十年前,他因工作原因,调动来了京城的研究基地,他也没见过凌越几面。
凌越不喜欢和他见面。
两人即便见了面,也相对无言。
他说来说去,就是关心凌越的衣食住行,其他的,他不了解凌越,凌越也没兴趣了解他。
这么多年过去了,想到凌越,他内心的悔恨一直都在,没有减少一丝一毫。
凌越的亲生母亲是因为救他而死,他却没能照顾好他们的儿子。
他总对自己说他爱凌越的母亲、爱凌越,可他最对不起的却是他们母子俩。
当年,他和谢文楠离了婚。
可也就只是领了一本离婚证而已,为了他和谢文楠生的一儿一女,他仍旧和谢文楠住在一起,仍旧和她一起抚养他们的一儿一女。
在不知情的眼中,他们就是正常的夫妻。
那本离婚证,更像是他为自己扯得一块遮羞布,只是他为了让自己心里好受一些,给自己的一个交代。
其他的,什么都没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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