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九二章威尼斯的蜕变
古代的税收制度,并不是单纯的粮税,还有徭役。在明代之前,中国历朝历代几乎都是战时为兵,闲时为兵。
就像秦朝,徭役分为役徭、戍两类。所谓月为更卒,指秦朝男女每年要完成一个月的徭役。所谓正卒之役,是以一年为服役期限的,这在秦律之中多称为戍,且常与“X岁”并提。
秦汉其实制度本质是一样的,只是细分不同而已。到了明朝,以户籍规定了百姓的身份,当然,类似于两汉隋唐的戍边职能的徭役取消了,然而,百姓的负担并没有减轻,反而更重。
在两汉隋唐时期,百姓可以戍边,也未尝不是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所以才就有了“三尺青锋觅封侯”的说法。
到了汉朝,汉高祖约法,“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如文帝二年,曾下令“赐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这次减田租之半,已经将田租降到了三十税一。
又有文帝十二年诏:“其赐农民今年租税之半”(《史记·孝文本纪》)。同书还说:“(十三年)六月诏曰:‘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勤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谓本末者,无以异也。其于劝农之道未备。其除田之租税。’”
对于这条记载的理解,学者有所争论。有人认为,自此至景帝二年凡十三年无田租。如钱剑夫就持这种观点。还有的学者如高敏就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认为:《史记·孝景本纪》记载景帝元年“除田半租”,既未云复,可见之前是有田租的。景帝时期,是三十税一的田租率形成定制的时期。
以后的历朝历代,包括明朝在内,农税真正的税率就是三十分之一,然而,各种杂税加上,百姓依旧苦不堪言,就像辽饷即使崇祯四年最高的时期,课税一分二厘。凭心而论,这个税,虽然加了,对于百姓而言,其实并不算不能承受。
一分二厘就是二十枚铜钱,按照当时的粮食价格七钱到九钱之间,差不多相当于十粮斤左右的粮食,但是,官府在执行的时候,那个税就不是这么点了,加上三分甚至五分的也是有可能的。
明朝的税,其实并不算重,如果比较下来,哪怕是崇祯朝最腐败的时候,也比康乾时期,要轻。
可是永固的税法,其实并不利用国家的长期运行,全旭所谓的永不加赋,主要是考虑减轻农民的负担,而随着辽东的工业发展,工人特别是技术工人的收入越来越高,最初的时候,一两银子一个月可以请一个大师傅,甚至说,管饭不给工钱也能请到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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