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马和战马最大的区别就是不能用于战斗——这简直是一句废话。赵迈从狂奔的马的眼睛中分明看到了丝丝惊恐,它们仍在担心撞上人类。
赵迈将空着的左手抬起来,咒语从他的口中喃喃成型。自然原力带着他的命令飘入了那几匹马的耳朵,然后突然爆发,变成一阵只有马能听到的狮吼虎啸。受惊的马匹突然立起,齐声嘶叫,前腿乱蹬,将背后的骑士全都甩落马下。
他们摔落的声音就像土豆袋子,内脏和肋骨分明发出了噗通砰噔的声音,从肺里挤出来的则是哎呦喂呀的叫喊。“滚开,”赵迈对他们喊道:“别过来找死!”
这群山民早已变成了强盗,怎会听进逆耳忠言?“凭什么我们就要挨饿?!”他们自认为这个“高尚”的理由可以弥补武技上的差距,所以从地上爬起来之后,依旧冲了上来。
“没法和这些人讲道理的。”萨弗尔对赵迈说了这么一句,跨前几步,双手将长刀收在腋下位置。当敌人接近的时候,他就跨前半步,突然刺出去。
并不是使用长矛的那种直刺,而是加上一定弧度的快速斜斩。山民试图用手中的武器挡开,可每次都会失败。赵迈观察到,萨弗尔用手腕和肘部的角度变化让长刀做出近似螺旋的运动轨迹,经常是绕开最初瞄准的上半身区域,大部分都命中对方的大腿或者膝盖。
不管是否命中,萨弗尔就会立刻向斜后方退一步到一步半,继续保持距离,然后寻找下一次出手的机会。他的武器比所有人都长,这种优势自然要好好利用起来。一对一的战斗需要勇往直前,而一对多的时候,首先就不要失去机动性。双拳难敌四手的道理已经讲老了,混战获胜的关键还在于空间使用和战斗的效率。
他并没有杀死任何一个人,而是不断重伤对手。不贪功、但也不会因为过于谨慎而放弃战机。赵迈只看了一会儿,就从他身上学到了不少。
正看着萨弗尔,没注意到几支冷箭嗖嗖飞了过来,砰砰两声命中赵迈的身体,然后被魔法革甲弹开。这些削尖的木制箭头碰上真正的盔甲就失去了意义,更不要说一件上好的魔法盔甲。不过即便没受伤,胸前也被撞的有些疼,再说谁又能保证下一次这些箭不会朝着眼睛射过来。
“上!”赵迈向左边一指,储备粮嗷嚎一声就窜了出去。它会绕到侧面,然后看准时机与赵迈一同夹击敌人。一名穿着破斗篷挥舞着斧头的野汉大叫着冲了上来,在他身后还跟着三名同伙。没有包围,没有夹击,没有任何配合战术,就那么直接选用最短的距离杀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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