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错了,白天时间更多。
而且天色亮,看得清楚。
他简直兴奋跟头狼一样,她最后觉得。
还好没有买贴纸,得买到破产还不够欧锦墨折腾的。
白薇薇睡了很久,听到猫叫声。
她以为是欧锦墨又变成猫了,疲惫睁开眼,却看到一个光着上身的男人,背对着她正在给猫喂食。
漂亮的背部肌肉,在灯下有一种细腻的光泽。
他低头的时候,黑发都散落到额头上,眼神竟然带着几丝柔软的情绪。
欧锦墨似乎察觉到身后的动静。
他回头就看到白薇薇侧着脸,睁着眼睛看他。
被子落到她的肩头下,她精致的锁骨上满是他的吻痕。
欧锦墨眼神暗沉,起身走到床边,伸手撑在白薇薇的脸边,然后低头就是一个深而沉的吻。
将白薇薇吻得晕乎乎的,他才表情温柔说:“起来吃饭吧。”
他订购了大酒店的五星级晚饭。
今天一整天都耗在床上了。
期间他想要松开她的,结果抱她去浴室洗漱的时候。
却还是忍不住继续缠着他
对一个老处男来说,一旦寻到自己要的那个人,简直就像是突然开窍一样。
疯了一样,只想天天腻味在她身边。
这是欧锦墨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情绪。
他以前一直以为,跟别人太接近太麻烦了。
而且又是干创作这一行的,经常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
所以久了,就越来越烦别人的接近。
甚至姜柔,虽然他给了几分亲哥哥的感情,但那也是在物质上从来没有亏待过。
更多的他就吝啬没有给了。
连自己的歌曲,都不想给她。
因为她唱歌并不怎么好听,他写歌也是费了力气的,不想浪费在姜柔这种没有天赋的人身上。
欧锦墨突然发现,他其实对谁都冷淡。
如果白薇薇想要唱歌,他都能将自己最经典的歌都给她唱。
一首好歌代表什么,谁都清楚。
有的歌手靠着一首红歌都能唱一辈子,甚至因为一首红歌而在娱乐圈有了地位。
但是她并不需要他的歌。
她的才华,并不比他少。
白薇薇生怕欧锦墨又被撩起兴趣,立刻起来穿衣服,吃饭。
中午的时候,欧锦墨其实有喂她一点粥。
她还以为完事了,结果这混蛋简直八辈子没有见过女人,想起来都是血汗史。
吃完饭,欧锦墨非常自然地收拾桌面,扔垃圾。
白薇薇的出租屋还是有点小。
挤进来欧锦墨一个人,就拥挤了许多。
也热闹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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