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蜀王族弟,曹洪从来不是能征善战的良将,他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对军功并不太感兴趣。
再大的军功还能大过救驾?有汴水之功在,他可以安享富贵,不需要亲临一线拼死拼活,流血流汗。
或许也因为这一点,曹操很信任他。这次到宕渠迎战黄忠,关系到益州存亡,曹操必须亲临前线搏杀,需要一个可靠的后背。在曹昂、夏侯惇、曹仁等各守一方的情况下,曹洪成了不多的选择之一。
曹洪不擅长作战,但他擅长经营,对钱粮之事甚为在行——除了有些吝啬、贪婪,他是一个理财的好手。曹操命他留守宕渠,为大军筹措粮食等后勤事务。
水过地皮湿。大量的钱粮从手中过,正是发财的好机会,曹洪对此很满意,这几天过得也很自在。公务交给辛评去处理,他则负责与宕渠的大族觥筹交错,联络感情,请他们捐钱捐粮,为大汉和蜀国的存亡做贡献。
礼尚往来。豪门大户之间的来往自然免不了互相送礼,曹洪送礼花的是公帑,收礼进了自己的腰包,感觉不要太爽。每天喝着美酒,看着美人,就把公务办了,曹洪觉得自己真是人才,天生会享福。
当他的儿子曹馥披头散发,衣冠不整的从外面冲进来时,他正在喝酒,被身材曼妙的巴女妖娆的舞姿撩得热血沸腾,微红的眼睛像狩猎的猛兽,在巴女们身上瞄来瞄去,考虑着留下哪个侍寢,又或者几个一起留下。
忽然看到到曹馥这般模样,他先是勃然大怒,随即又吓了一跳,以平时无法想象的敏捷,腾地站了起来。曹馥不在前线,只是负责从垫江、成都转运物资,突然成了这副模样,即使不懂军事也知道出了事。
即使如此,他也没往吴军身上想。曹操率部在滚龙坡一带阻击吴军,宕渠离前线还有十几里,又隔着山岭,吴军主力根本不可能过来。在他看来,很可能是山贼、盗匪之类,甚至可能是沿途的部落。
曹馥这次运来的都是蜀锦、漆器等贵重物品,在宕渠一带比较抢手。巴郡汉蛮都很野,见财起义,直接动手抢也不是不可能。
“怎么回事?”曹洪大怒。曹馥这样子,让他很丢脸。他们父子负责这项事务,从中捞了大量的油水,眼红的人不是一个两个。若是因此被人攻讦,丢了这个美差,损失可就大了。
“吴……吴军。”曹馥面色苍白,两腿发软。他骑着马,一路从八濛山奔到这里,紧张得都快脱力了。
“吴军?在哪儿?”
“八……八濛山。”
Apoya a tus autores y traductores favoritos en webnovel.com